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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快讯|固本兴农 农业法修订获通过

发布时间:2026-08-29 00:12阅读:3

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业法,该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

农业法作为农业与农村经济范畴内的根本性法律,最早于1993年颁布施行,2002年经历了一次系统性修订,此后于2009年和2012年分别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局部调整。步入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速农业强国建设步伐,对这部法律进行修订显得尤为必要。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夯实大国粮仓根基。

农业要强,首要在于粮食和关键农产品的稳定供给能力必须过硬。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实现丰收,粮食总产量已连续两年保持在1.4万亿斤以上的高位,这既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思想的鲜活体现,也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持续加力取得的丰硕成果。展望未来一段时期,粮食消费需求仍将不断攀升,供需紧平衡态势将愈发突出,粮食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

新修订的农业法清晰阐明国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并从守护土地等农业资源、强化农业科技研发、完善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构建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等多个维度,搭建起涵盖战略定位、产能保护、收益保障、风险防控的完整制度架构。

"吃饭"的内涵远不止于粮食消费,肉蛋奶、果菜鱼、菌菇笋等皆可饱腹。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提出,国家秉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动农林牧渔协同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构建多元化的食物供给格局。

——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增添农业发展亮丽底色。

绿色是农业最鲜明的底色。新修订的农业法专门增设了"农业绿色发展"章节,明确国家推动农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转型。

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方面,鼓励和支持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运用节约集约的种养技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家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

在制度创新方面,强调依法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健全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伴随生活水平的提升,民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饮食需求从解决温饱向追求品质健康转变;广大农民对优美生态环境期盼愈发强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国强指出,新修订的农业法所提出的一系列全面绿色转型举措,将有力推动我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守护农民合法权益。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国家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治理一体化水平,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伴随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不断提速,越来越多农民选择在县城安居乐业。新修订的农业法规定,国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仇童伟表示,法律对优化城乡产业发展格局、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等作出规定,有助于在城乡融合发展大局中更高质量地推进"三农"工作。

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福祉,是"三农"工作的核心要义。新修订的农业法着重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中,应当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真实意愿。

乡村是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家园所在。新修订的农业法提出国家强化乡村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营造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氛围,持续提升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法安天下,农稳社稷。紧跟时代步伐,回应民生关切,新修订的法律将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让广袤的乡村大地焕发出崭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