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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五五”规划统领妇女儿童与家庭事业高质量跃升

发布时间:2026-03-25 09:50来源:中国妇女报官方客户端阅读:7

“十五五”时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基础的重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着眼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把妇女儿童事业和家庭建设更加紧密地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安排,提出了一系列系统化制度设计、精准化政策举措和务实化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鲜明彰显党中央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家庭建设的高度关切与长远布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贯穿规划始终,围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推进妇女全面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事业和家庭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面向新蓝图、迈上新征程,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十五五”规划的战略指向,坚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以家庭为重要基点,切实把规划部署转化为扎实有效的实践行动,以妇女全面进步、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睦,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凝聚民族复兴强大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奋力书写妇女儿童事业和家庭建设新的篇章。

一、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妇女全面进步

男女平等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十五五”规划纲要立足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把保障妇女平等发展权利、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的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全过程,通过系统化制度安排和全方位统筹谋划,为新时代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强化保障。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关键在于保障妇女依法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十五五”规划聚焦权利保障、机会公平、公正参与等核心要求,在教育公平、就业支持、财产权益保护、基层民主建设等重点领域作出配套安排,切实维护妇女平等受教育权和劳动就业权益,依法保障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重要权益,支持妇女参与基层治理,为妇女在国家治理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创造条件。这一系列协同推进的制度举措,既夯实了妇女权益保障的法治基础,也破除了影响妇女平等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推动性别平等由价值理念进一步转化为可感可及、可落可行的政策实践,让平等发展理念真正惠及广大妇女群体。

妇女健康是实现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十五五”规划进一步织密妇幼健康服务网络,聚焦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和急难愁盼问题,作出精准务实的制度安排: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乳腺癌、宫颈癌综合防治,全面实施适龄女童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推动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保障范围等。这些举措直面妇女健康保障中的痛点难点,以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守护妇女身心健康,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健康基础。

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广大妇女始终是推动经济社会进步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十五五”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安排,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统筹布局、系统推进,为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勇担责任、施展才干拓展了广阔舞台。规划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培育壮大,对创新创业生态的持续优化,也为妇女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能够进一步激发巾帼智慧和创造活力。与此同时,规划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拓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空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作出制度安排,从政策环境、发展空间、权益维护等多个层面,为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营造妇女愿干事、能成事、干好事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推动妇女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以高质量保障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儿童承载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儿童优先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十五五”规划始终坚持的重要价值导向。规划纲要及相关部署,把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发展摆在突出战略位置,贯穿教育、健康、安全、福利、环境等多个环节,系统构建全周期、全方位、全覆盖的儿童发展保障体系,以顶层设计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落实落细,为亿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实屏障。

强化儿童健康保障,织牢生命安全防护网络。“十五五”规划聚焦儿童健康核心需求,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明确提出将婴儿死亡率降至3.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2/10万以下,推进儿童近视、超重肥胖和孤独症等早筛查早干预,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丰富儿童用药品种,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守护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规划强调加强关爱服务,推进分类帮扶,努力让每一名儿童都能享有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和成长保障。

推进教育公平普惠,夯实儿童成长发展根基。教育是儿童发展的根本支撑,“十五五”规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权。规划注重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同向发力,为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成长支撑。

守护儿童安全成长,营造儿童友好社会环境。安全是儿童健康成长必须守住的底线。“十五五”规划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全面安排,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在全社会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推动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和母婴设施配备,拓展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让安全、友好、包容、温暖成为儿童成长最鲜明的底色。

健全儿童福利和关爱体系,筑牢兜底保障防线。规划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强化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推动儿童福利从基础保障向品质保障、全面发展延伸。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儿童发展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儿童保护大格局,以高质量保障守护每一名儿童健康成长,为民族复兴培育担当时代重任的新人。

三、健全生育友好和家庭支持体系,以家庭和睦夯实社会基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口发展的重要承载体,也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十五五”规划紧扣人口高质量发展目标,把生育友好、家庭发展、家风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从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家庭支持政策,培育家庭文明新风等关键方面作出制度安排,着力构建覆盖不同类型家庭、普惠均衡、便捷高效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以千万家庭的“小和美”筑牢社会稳定的“大基础”。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十五五”规划聚焦群众在生育养育中的现实痛点,系统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链条,推动生育友好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面落实育儿补贴、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提升孕期检查、住院分娩、分娩镇痛等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强化生育全过程健康服务保障。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通过政策引导和环境营造,推动形成单位支持、家庭共担、社会参与的生育友好用工环境,从政策源头稳定生育预期、释放生育潜能。

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着力破解家庭“无人照护”难题。规划提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扩大服务资源供给。加强公办托位供给,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推动普惠托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靠近。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托育服务安全性和规范化水平,让家庭托得安心、育得放心、用得实惠,真正缓解家庭育儿压力,充分激发家庭发展活力。

完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让家庭建设更有保障、更有支撑。“十五五”规划立足民生保障需要,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和购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推动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和母婴设施配备,丰富适老化产品和老年服务供给。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培育文明健康的新型婚育文化,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不断深入。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策温度和社会关怀。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庭文明滋养社会文明。规划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强调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注重以良好家风涵养淳朴民风、清朗社风,弘扬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在基层治理、矛盾化解、文明创建中的基础作用,让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支点,以家庭和睦稳定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基础。(郑长忠 作者系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妇女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