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负责人解读2026年中央预算公开工作
3月26日,2026年中央部门预算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围绕这一情况,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并作出回应。
一、请介绍一下近年来中央预算公开进展情况。
答: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预算制度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都明确把“规范透明”作为预算制度的基本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近年来,财政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公开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政府预算,并积极组织、指导中央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在中央政府预算公开方面。2009年首次对外公开中央政府预算,内容包括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以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等4张表。2010年,中央政府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12张表。2018年,又将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公开范围。2019年,新增公开42个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分地区情况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展公开范围,到2026年公开分地区情况表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增至49个。
在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方面。2008年,选取科技部等11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内部公开试点,通过张贴、查阅等方式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2010年,印发指导意见,要求中央部门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及时主动公开预算。当年共有78个中央部门公开部门预算。2011年,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门增加到96个,并首次向社会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实现所有部门在同一天集中公开。从2017年起,将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开的部门预算,统一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的“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展示,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的可获取性。
二、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地方预算公开进展情况。
答:近年来,财政部持续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压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预算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应公开的内容全部依法公开。
在省级政府预算公开方面。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将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列为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此后,各省级政府按照条例要求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目前,各省级政府预算均已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部在门户网站设立“省级预决算公开专栏”,把各省级预算公开平台或专栏汇总起来,并通过地图链接形式进行集中展示。
在省级部门预算公开方面。2008年,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规范开展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各省级财政部门也不断加强组织和指导。目前,各省均已集中向社会公开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
在省以下预算公开方面。财政部于2014年印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目前,地方各级政府均已建立较为健全的预算公开机制,每年组织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和各部门预算。
据统计,2022年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公开率始终保持100%,省、市、县级部门预算公开率都达到99%以上。在各级政府共同推动下,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财政透明度显著提高。
三、2026年中央预算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依法依规扎实推进2026年中央预算公开工作,并指导中央部门按要求做好中央部门预算公开。
在中央政府预算公开方面,内容包括中央四本预算情况、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情况以及相关说明。具体来看:一是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及其变动说明;二是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三是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四是49个转移支付项目分地区情况及其说明。
在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内容包括部门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以及重点事项说明等。具体包括:一是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等9张报表。二是对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项目等情况作出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此外,为了让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各部门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开部门预算外,继续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的“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政府财政工作。
四、请介绍一下近年来中央部门绩效目标公开方面的情况。
答:绩效目标公开是预算公开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提升预算公开可读性、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2017年,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项目绩效目标,之后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绩效目标公开数量由2017年的10个逐步增加到2025年的809个。2026年,各中央部门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项目数量60%的比例,将一般公共预算一级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推动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促进绩效目标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