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印发电子单证应用管理新规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 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十个部门于17日共同发布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该规定的目标是推动电子单证的普及应用并加以规范,以提高货物贸易与运输的数字化程度,新规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对电子单证进行了界定,指利用数据电文形式,能够证实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货物运输、仓储、保险等法律关系的凭证,涵盖但不限于电子提单、电子海运单、电子铁路货运单、电子航空货运单、电子公路货运单、电子多式联运单证等电子运输记录,以及电子仓单、电子货物保险单等。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提出了多条促进电子单证推广应用的举措,主要包括:倡导在电子单证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相关的国际互认与标准化进程;鼓励货物贸易、物流、金融等领域的机构及企业在业务活动中认可并使用电子单证;提倡在电子单证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加强协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