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胡卫列: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题:推广“扫码入企”机制,借助智慧监管优化涉企检查——专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
为持续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效,切实提高行政检查质量与效率,司法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一举措。
为什么要推行“扫码入企”?这项政策将给企业带来怎样的实际利益?新华社记者就此专访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
以数字化科技赋能行政执法规范化
问:为何要全面推行“扫码入企”?
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扫码入企”智慧执法模式,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关键步骤,也是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执法规范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此作出了具体部署。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行“扫码入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压实监管责任,清理检查主体,梳理检查事项,优化检查方式。特别是去年3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聚焦乱检查等顽疾,规范执法行为,成效显著。乱检查现象得到遏制,检查次数减少,精准度提升,企业切实感受到了实惠。
同时,在整治乱检查时,我们也发现了事项繁杂、融合度低、流程繁琐等深层次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不少地方探索了“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有效做法。司法部统筹各地基层实际,将“扫码入企”作为解决检查问题的关键手段。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6个省份推行了“扫码入企”。
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近日正式发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
为企业减负,为发展护航
问: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实际好处?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2025年2月在座谈会上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在全国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并非单纯的技术应用,而是执法理念、监管模式和制度机制的系统性变革,核心在于为企业减负、护航发展,具体效果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无事不扰、科学精准”,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使企业摆脱频繁迎检。利用数字化平台统筹年度计划,合并同类事项,推行“综合查一次”,实施精准差异化监管,杜绝多头和重复检查,让企业专心发展。
第二,实现“全程留痕、阳光执法”,用制度刚性保障企业平等权益。通过“政府赋码、执法亮码、企业扫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闭环机制,公开检查主体、事项、依据、频次、标准,破除任性、选择性和随意性检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第三,实现“诉求直达、全程监督”,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企业对过程或结果有疑问,可通过平台反馈、评价,监督部门接收、跟踪、督促,将监督延伸至企业门口,筑起权力运行的“防护墙”。
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问:“扫码入企”将给执法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答:“扫码入企”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检查的具体措施。我们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印发通知,在严格程序的同时简化流程。这既减轻了基层执法人员负担、提高了效率,也强化了程序意识和法治观念。
具体而言,“扫码入企”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统一赋码。要求省级监督机构统筹,整合渠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二是明晰内容。强调“执法码”是检查行为的唯一数字标识,涵盖主体、人员、数量、事项、地点、结果等,企业扫码即可知查什么。三是规范程序。入企前,执法人员需报批,系统生成“执法码”;联合检查只赋一个码。除紧急情况外,无码不得检查。入企时,出示“执法码”,企业可扫码核验或反馈。检查后自动生成记录和文书,可在监督系统查监督。
强化监督职能,健全长效机制
问:如何确保“扫码入企”落地见效?
答:确保制度落实、惠及经营主体,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方面,要强化监督职能,健全长效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发挥统筹、管理、指导、保障作用,定期调度工作,分析数据。完善人员培训考核,对违规行为问责,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另一方面,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细化举措,听取意见。深入企业和一线宣传,解读流程和权利义务,让企业和执法人员明白“为什么扫码、怎么扫码、如何监督”。
以更实举措全面推进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建设
问:下一步司法部有何举措推进规范化、精准化?
答: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小切口”推动执法提质增效、规范行为的具体举措。意义重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执法行为更规范,数字化监管实现全程可回溯,遏制乱检查;二是执法理念再强化,恪守法治底线,保障主体权益;三是执法方式现代化,数字技术赋能,打破壁垒,提升效能。
下一步,司法部将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精简事项、统一标准、创新模式,提升质效,为企业基层减负;另一方面,建立常态机制,深化“综合查一次”,整合跨部门资源,实现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数据共享,提升一体化水平。同时要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用数字化手段破解无效检查等深层次问题,推动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