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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新规:短视频发布须先选标签

发布时间:2026-05-12 17:10来源:新华网阅读:13

新华社北京 5 月 12 日电记者 12 日了解到,中央网信办近期已安排并指导各大网络平台规范短视频的内容标注工作,明确规定了必须设立的标签类型及其显示位置。内容标注现已被列为短视频发布的前置必要条件,发布者唯有从“必选标签”库中选定一项,方可完成发布。此外,官方还对既有短视频的回溯审查与补充标注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促使发布者对自身内容承担责任,进一步强化网站平台的内容审核职责。

据悉,面对部分短视频存在的来源不明、真伪难辨以及误导公众等显著问题,今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全面统筹并推进短视频内容标注的规范化进程。自 1 月起,已指导相关平台深度清理虚假摆拍等违规短视频超过 52 万个,严厉处罚违规账号达 6.8 万余个。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针对短视频内容标注的规范行动,明确了平台必须设置与内容真实性密切挂钩的 6 类“必选标签”,具体涵盖“含有虚构演绎内容”“含有 AI 生成内容”“含有营销信息”“内容为转载”“内容为个人观点”以及“无需标注”。其中,记录真实生活的短视频可选择“无需标注”项,且该标签不会在视频播放页面显示。

与此同时,官方强调要加强标注审核力度,指导网络平台对新增短视频的标注状况进行巡查,并对存量视频实施分批次回溯检查。对于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情况,将执行补标或修正操作,并对相关发布者开展教育、提示及警示,全力推动短视频内容实现“应标尽标”。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负责人表示,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是一项持久性任务,不仅要做到“有标注”,更要确保“标得准”。未来,中央网信办将加大对网络平台的指导、督促及监督检查强度,对于未按规定标注的账号以及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平台,将依法予以严惩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