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补办之外更需警惕风险
新华社武汉5月18日电(记者宋立崑)“老人要去看病,没身份证进不了站。”4月14日下午,刘女士前往武汉铁路公安处汉口站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原来,她年近八旬的父亲确诊疾病后,急需转往外地治疗。全家准备出发时,却发现父亲的身份证丢失。没有证件既无法乘车,也无法办理入院手续。
民警核实情况后,迅速为其开具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让刘女士带老人先上车出发,同时协助老人申请了“电子居民身份证”。老人凭电子证件顺利入院治疗,病情得到控制。随后,民警联系老人户籍地派出所,协助老人加急补办了临时身份证。
“这两天家里人都急坏了,多亏民警帮忙。”刘女士说,“今后我一定保管好老人的身份证。”
武汉铁路公安处汉口站派出所所长肖东介绍,身份证丢失不仅影响就医和出行,还会波及酒店住宿、金融储蓄等业务。此外,若遗失的证件被不法分子拾获,可能被用于冒名办理电话卡、开设银行账户、注册公司法人等,导致当事人意外卷入电信诈骗或背负不明债务,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自证清白和维权。
武汉铁路公安处汉口站派出所民警正在为旅客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新华社发(熊振迪摄)
5月11日,一名旅客在武汉天河机场过安检时神情紧张,引起安检人员注意。经比对,其手持身份证照片与本人面貌差异明显。安检人员怀疑该旅客企图冒用他人身份乘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民警调查得知,违法嫌疑人付某因经济纠纷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按规定,被限高人员不得乘坐飞机。此前,他在路边捡到一张身份证,发现失主与自己长相相似,便心存侥幸,试图冒用该证件购票乘机。最终,付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身份被冒用后,当事人有权追究冒用者的民事责任。”北京仁人德赛(武汉)律师事务所金火炬律师表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侵犯了被冒用者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被冒用者有权要求冒用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若不慎遗失身份证,应如何避免更多麻烦?法律人士建议:
——立即挂失,主动报备。“挂失是向公安机关备案,万一身份被冒用,该记录可证明失主已履行告知义务。”李华政表示,遗失身份证后,失主需立即携带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前往就近派出所或办证大厅申报挂失并补办新证。“若急需使用证件,可同时申领临时身份证。”
——自主排查,消除隐患。“遗失身份证后,当事人最好主动核查是否存在冒用风险。”金火炬表示,核查重点包括个人名下的手机卡和银行卡,同时关注个人征信报告和工商登记信息。若发现被冒用情况,除联系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外,还需及时到派出所报案。还可依法向冒用者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自证清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