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就释永信案判决发表看法
今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少林寺前任住持释永信(刘应成)一案作出裁决。本会认为,该住持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实属自作自受。此判决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宗教界人士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作为宗教界成员,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公民观念和法律观念,深刻认识到不存在法外之地、法外之教、法外之人。本会将持续推进"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专题教育,贯彻落实崇俭戒奢、正信正行"七条倡议",引导宗教界人士自觉遵纪守法、严守戒律,坚决维护宗教领域的清净庄严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