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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联手整治乱象 剧作演员署名新规出炉

发布时间:2026-06-12 15:31阅读:2

面对近期电视剧及网络剧领域日益激化的演员署名排位纷争,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携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于今日共同向会员单位印发《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下称《通知》)。该举措意在从根源上遏制“撕番”歪风,引领行业重返艺术创作初心,打造清朗健康的文艺环境。

据业内反馈,近些年来,部分影视项目在选角、签约、摄制、宣发及播出等全流程中,因演员署名与排位问题频发冲突,甚至导致停拍、工期延误及舆论对抗,严重扰乱了正常创作秩序,恶化了行业风气,各方对此呼声强烈。

“若排名凌驾于演技之上,若位次替代了品质,文艺作品便丧失了灵魂。”业界专家强调,此种风气不仅助推了“流量为王”的错误导向,滋生了青少年群体中不良的“饭圈”习气,更令整个行业蒙受“浮躁逐利”的负面评价,规范署名工作已迫在眉睫。

今日公布的《通知》明确,演员须自觉坚守职业操守,将核心精力聚焦于艺术打磨,不得以署名排序干扰正常创作流程;演员及其经纪公司应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倡导粉丝理性追星,严禁借署名排序之事煽动舆论对立,坚决抵制由此引发的网络暴力与非理性行径。

关于演员署名细则,《通知》规定实行分类管理机制,须依据角色属性、戏份比重及实际参与程度,规范选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种称谓,禁止擅自增减或修改其他名目。需特别指出,上述分类仅适用于拥有明确角色对应关系的演员。

《通知》着重强调,在分类基础上,演员署名须依据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数由少至多进行排列(复姓按首字笔画计,少数民族按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字笔画计)。若笔画数相同,则依次比对姓名第二字、第三字的笔画,直至确立唯一排序。

《通知》要求,演员署名原则上必须使用法定姓名。若需使用已具备广泛认知度的艺名,须采用“真名(艺名)”的标准格式,严禁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等。

《通知》说明,针对上述各项规定,若遇特殊情况,制作机构须向通知发起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并完成备案。

就演员署名呈现形式而言,《通知》界定,片头署名中,演员称谓应统一为“领衔主演”与“特别出演”两类,“特别出演”人数原则上控制在 10 人以内;片头区域须显著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署名方面,须在演职员表中完整列示所有演员,并按“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归类署名,各类别内部均依姓氏笔画排序;片尾区域同样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此外,《通知》还规定,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及公开信息,涵盖海报、预告片段、新闻稿件、官方社交账号内容及线下活动物料等,其演员署名规范均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平台、场景或渠道差异而实行双重标准。

为保障新规平稳实施,《通知》设立了约一个月的缓冲适应期,定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正式生效。届时,所有首播的电视剧及网络剧均须严格遵照新规执行。

三家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将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对执行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及经纪机构进行行业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被纳入行业风险警示名单。

业界普遍观点认为,此份《通知》的颁布,彰显了行业协会直面顽疾、主动担当、推进治理的坚定立场,引导广大从业者回归创作本位、恪守专业精神,合力营造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推动我国电视剧及网络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