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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通维权即将截止 部分投资者终审获胜

发布时间:2026-06-26 18:07阅读:2

近期,投资者起诉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华通,代码:00260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在持续进行中,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曾助力股民起诉130多家上市公司并成功获赔)指出,ST华通的索赔诉讼时效仅余不到一月,受损投资者依然有权主张赔偿。(厉健律师专栏)

回顾案件,2024年11月6日夜间,世纪华通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依据公告,证监会查实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有关商誉的数据存在造假。(一)2018年未依规开展商誉减值测试,致使当年年报少算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多算利润6,236.30万元,占比当年利润总额5.94%。(二)2019至2022年年报中的商誉原值记录有误,多计商誉原值12,206.95万元。(三)2019至2022年年报的报告分部披露违背会计准则,未把点点视作独立报告分部予以披露。(四)2020至2022年未依规开展商誉减值测试,造成2020年及2022年未依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从而虚增或虚减了利润。二、编造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或提早确认营收,造成2020至2021年年报及有关业绩承诺实现的临时公告含有虚假内容。

依照证券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若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使得投资者蒙受亏损,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亏损、佣金及印花税损耗。

公开资料显示,早前已有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经调解获得赔偿,另有部分投资者在二审中胜诉。

“我们已代表多批次投资者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文件。”厉健律师称,结合司法解释,初步拟定: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4 日期间购入世纪华通股票,且在2023年7月24 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最终能否获赔及赔偿数额,将以法院裁判为准。(世纪华通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交证券账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自2019年4月1日至今)以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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