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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实控人被拘隐瞒不报,投资者启动索赔

发布时间:2026-07-14 19:36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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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19.680, 1.60, 8.85%)(维权)此次信息披露违规,非典型财务造假,而是因重大事项未及时、完整公告引发的合规危机。

监管调查显示,事件牵涉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告内容等多个环节,存在披露延迟与表述失实等问题。

事件始于2023年8月18日,大参林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收到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因涉嫌单位行贿被立案。8月24日,公司收到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拘留通知书》,实控人、时任董事柯金龙已于8月21日被刑拘。同年11月23日,公司又收到电白区检察院《起诉书》,子公司及柯金龙被正式提起公诉。

上述事项均属重大信息,可能显著影响投资者决策,但公司未在收到司法文书后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3月2日才集中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及补充说明,引发监管关注。

此外,公司信息披露另有瑕疵。2023年11月24日发布高管聘任公告时,误将持股数写为14400股,次日更正为144000股。2024年2月8日,柯金龙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公告称原因为“优化管理与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却隐瞒其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监管认定为披露不实。

2024年4月8日,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未及时披露《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等重大事项,且部分公告内容失准,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该公司及董事长柯云峰、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时任董秘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

随后,上交所于2024年6月19日作出纪律处分,指出公司在推进定增期间未按规定报告并申请中止审核重大事项,且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等违规,对公司处以六个月内不接受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的处罚,并对多名责任人公开谴责。

随着监管定性落地,部分投资者已启动维权程序。目前,暂定在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大参林股票,并于2024年3月2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申请参与索赔。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10.490, -0.02, -0.19%)(维权)、国华网安、劲嘉股份(3.700, 0.02, 0.54%)(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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