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实控人操纵股价受罚 受损股民有望索赔
近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透露,鉴于证监会已发布关于马学军等人涉嫌操纵“倍轻松(15.930, 0.45, 2.91%)(维权)”股票的处罚预告,此前曾成功代理逾130家上市公司案件并获赔的厉健律师指出,受损股民有权依法提起索赔。
案情回顾,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9日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及俞宏寿、胡锋等人涉嫌操纵股票。证监会拟对上述7人没收违法所得1011.83万元,并处罚款3035.48万元,合计罚没4047.31万元。马学军个人需承担1184.19万元罚款,并面临5年市场禁入。
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任何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意图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均被禁止。若此类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相关责任人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尽管最高法尚未出台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但此类投资者索赔已有多起胜诉先例,如阿波罗投资者诉邵某案、多伦股份投资者诉鲜某案、文峰股份投资者诉徐某案以及三夫户外(12.670, 0.57, 4.71%)投资者诉易某案等。
厉健律师依据《证券法》指出,暂定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12月5日期间买入并持有倍轻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具体赔偿数额需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索赔申请需准备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含首次买入至2024年12月31日记录)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本稿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厉健律师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曾于2009年获评“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自2003年起,他代理投资者成功追回五粮液(73.400, 0.58, 0.80%)、大智慧(7.530, 0.09, 1.21%)等130余家上市公司款项。其代理的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2.320, 0.05, 2.20%)(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2.000, 0.04, 2.04%)案为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11.920, -0.19, -1.57%)案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央视、新华社、证券时报等100余家媒体采访逾千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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