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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遭罚股民索赔启动,易事特已获赔投资者可继续起诉

发布时间:2026-07-20 21:25阅读:3

2026年7月17日,泉为科技(300716)披露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指出,泉为科技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现已正式启动。

经查明,泉为科技公司及其高管褚一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许峰律师分析认为,综合上述违规事实,暂定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6年3月20日期间买入泉为科技股票,且在2026年3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申请提起索赔。

除泉为科技外,2026年7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易事特索赔案已于2026年6月成功获赔,投资者已收到赔偿金。目前,律师团队正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委托。

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涉及以下违法事实:

一、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

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缺乏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融资性代采、代理及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致使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门从事股票索赔的许峰律师表示,依据前期胜诉判决及获赔案例,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于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有权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