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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财务造假受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发布时间:2026-08-03 15:12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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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司特(6.840, 0.33, 5.07%)(维权)”,股票代码:002538)收到了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前期受理的案件已递交法院立案,现在仍可参与维权。凡是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3日后卖出或持有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可申请索赔。(司尔特维权入口)

经安徽证监局调查发现,ST司特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其一,虚构工程建设业务。2021年,ST司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与多家企业签署了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这些公司实际上并未提供任何工程服务。

此举致使公司2021年虚增资产约458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4580万元;同时因费用摊销原因,导致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约1734.85万元。

其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2021年,公司向两家农资公司虚假采购尿素,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向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共计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约945.73万元。

综上所述,ST司特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约363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约1734.8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ST司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同步受到处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赔偿的司法解释,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损失的投资者,有权依法主张赔偿,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对于受损投资者来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地是提起索赔诉讼的关键前提。建议符合索赔区间的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包括中青宝(10.040, 0.16, 1.62%)(维权)、国华网安、劲嘉股份(3.770, 0.02, 0.53%)(维权)在内的300余家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目前在办案件超14000起,胜诉率达99.2%。作为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经验丰富,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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