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审被判17年
据央视新闻报道,26日下午,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一审作出判决。
台北地方法院就柯文哲牵涉的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等四项罪名宣判,判处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
柯文哲被检举在担任台北市市长期间,涉嫌卷入台北京华城容积率弊案。2024年8月30日,台检廉机构搜查柯文哲位于台北市的住处、办公室以及民众党中央党部等地点;8月31日,柯文哲当庭遭逮捕,9月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台北地检署于2024年12月26日宣布侦查结束,针对柯文哲涉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政治献金公益侵占等案件,依“涉嫌违背职务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项罪名起诉柯文哲等11人,并请求判处柯文哲合计28年6个月徒刑。
柯文哲案时间线——
2024年8月29日,柯文哲因卷入京华城案,宣布请假3个月,暂时离开民众党主席职务。
2024年9月9日,柯文哲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2024年12月26日,台北检方宣布起诉包括柯文哲在内的11人,并要求对柯文哲判处28年6个月有期徒刑。柯文哲表示不认罪,否认检方指控的多项罪名。
2025年1月1日,台湾民众党召开会议,确认柯文哲请辞党主席。
2025年1月2日,柯文哲再次被羁押禁见。
2025年1月10日,柯文哲决定委托律师提出抗告。11日,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柯文哲等4人涉及重罪,驳回其此前提出的抗告。同时,法院裁定4人不得再因羁押提出抗告。
2025年3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等4人自4月2日起一律延长羁押2个月,并禁止与外界会面、通信。
2025年7月21日,法院裁定柯文哲等人自8月2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并禁止与外界会面、通信。
2025年9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可交保返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