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推出长护险方案:三年内基本建制
记者 辛圆
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于周四发布消息称,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财政部等8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围绕科学确定基本政策、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
长期护理保险是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大法定社会保险之后新增的一项保险制度,主要通过全民参保筹集资金,为丧失日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并对相关护理支出给予报销。
方案明确,力争用约3年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能够保障长期护理基本需求的独立社会保险制度安排。
在制度设计方面,方案提出,要统一制度框架,实行基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调配。国家层面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准费率制度,规范缴费基数政策,科学确定费率,明确基准待遇标准,并结合制度运行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在筹资机制方面,方案指出,单位职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并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费率按照国家层面基准费率合理确定,整体水平控制在0.3%左右,由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承担,双方各约0.15%。
未就业城乡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按年度筹集资金,并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筹资来源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二者比例大致为1:1。政府补助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退休人员由个人承担缴费责任,原所在用人单位不再缴费。其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标准一致,约为0.15%,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经本人同意后,相关费用可由医保部门通过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具备条件的地区也可由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更完善的扣缴方式。
方案还提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并由个人依规缴费,费率约为0.3%,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且不得低于60%;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的参保政策参加并缴费。
在待遇标准方面,方案提出,在国家层面长期护理保险基准待遇标准基础上,各地应在充分做好需求调查和基金测算等工作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具体待遇标准。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约为50%;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退休人员按照单位职工参保待遇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所选择的参保类型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同时,根据不同失能等级实行差异化待遇标准。
方案特别明确,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础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对新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不得擅自调整或扩大服务范围。
在持续完善管理服务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系,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强化对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行为、评估行为等环节的监督,健全对欺诈骗保个人和机构的惩戒机制。同时加强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近年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政策层面受到越来越多关注。
从2021年至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提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到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提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删除“试点”表述,首次提出要“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则进一步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向前推进,明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也再次强调“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提出要推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职业化建设。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周四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失能人员而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属于现实刚需,借助专业护理服务能够显著改善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对家庭而言,则有助于减轻经济负担和照护事务上的双重压力。
从产业层面看,王文君表示,长期护理保险还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随着这项制度逐步建立,将催生一系列新业态和新模式需求,例如辅助器具研发与生产、失能等级评估,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等,都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周四的发布会上,王文君还表示,在推进节奏上,将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采取分步实施、分批推进的改革路径,条件成熟的市地可以先行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则可先夯实基础后再实施。总体上不搞整齐划一,也不实行“一刀切”。
“在覆盖范围上,可以先从职工群体起步,之后逐步扩大至城乡居民;也可以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同步纳入制度覆盖。为确保原试点地区群众待遇保障保持稳定,对于一些符合制度发展方向的试点做法,可不作硬性调整。”王文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