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索赔进入最后窗口 部分投资者已调解获偿
近期,市场高度关注的投资者起诉浙江世纪华通(16.070, -0.25, -1.53%)(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华通,代码:00260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仍在持续推进中。
曾代理投资者胜诉并获得赔偿的上市公司案件已超过130家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ST华通案件的索赔诉讼时效仅剩三个多月,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依然可以主张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回顾案情,2024年11月6日晚间,世纪华通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经证监会调查认定,世纪华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8-2022年年度报告中与商誉相关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一)2018年未依规开展商誉减值测试,致使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虚增利润6,236.3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94%。(二)2019-2022年年报中商誉原值披露有误,商誉原值被高估12,206.95万元。(三)2019-2022年年报中报告分部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未将点点列示为单独报告分部。(四)2020-2022年未按要求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2022年未依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造成利润虚增、虚减。二、通过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以及有关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虚假陈述新的司法解释,若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
公开资料表明,在此之前,已有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通过调解方式获得赔偿。
“目前,我们已代理多批股民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表示,按照现行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于2023年7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出索赔。最终是否获赔以及赔偿金额多少,还需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世纪华通维权入口)
股民参与索赔通常需要准备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9年4月1日至今)以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101.280, -1.17, -1.14%)、大智慧(10.390, -0.43, -3.97%)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3.210, -0.08, -2.43%)(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12.490, -0.21, -1.65%)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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