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财务造假处罚正式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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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5年12月19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今年2月举行听证会后,3月27日,贵州证监局正式向ST百灵(4.830, 0.10, 2.11%)(维权)及相关责任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已经查实的违法事实,监管部门决定对ST百灵及9名现任董事、高管人员作出警告,并合计处以2490万元罚款。其中,公司及董事长姜伟均被顶格处罚,公司被罚1000万元,姜伟被罚500万元。同时,姜伟还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若当事人对上述处罚决定存在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证监系统正持续加大力度,全面打击财务造假。监管指出,财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侵蚀市场诚信基础,是投资者最为反感、最难容忍的违法违规行为。此次依法查处ST百灵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符合市场各方预期。
事实上,围绕贵州百灵财务造假案件,中国证券报曾分别于2024年11月1日和2024年10月11日刊发《去年四季度销售费用率畸高 贵州百灵财务报表真实性存疑》与《贵州百灵年报重大差错 或少计亏损9200万元》两篇深度调查报道。
多年财务数据存在失真
姜伟被实施10年证券市场禁入
监管查明,ST百灵违法事实明确:公司在财务核算过程中未落实《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九条要求,即未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也未依照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具体表现如下: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15.35%;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04%;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
贵州证监局指出,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ST百灵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财务资料、业务合同、销售单据、会议决议及记录、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
值得关注的是,在《去年四季度销售费用率畸高 贵州百灵财务报表真实性存疑》一文中,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在2023年前三个季度销售费用率维持在36%左右的情况下,贵州百灵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率却高达81.73%,明显异常。虽然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调整了销售模式,但记者发现,公司早在2023年上半年就已进行相关调整,且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率均未出现明显波动。
结合ST百灵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贵州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责令ST百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监管认为,姜伟在担任ST百灵董事长期间,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知悉公司销售费用核算存在问题,却放任公司发生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签署上述四份年报且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属于ST百灵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姜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市场禁入自贵州证监局宣布上述决定之日起生效。
召开听证会
对当事人意见逐项复核
记者获悉,2月上旬,贵州证监局根据当事人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主动邀请有关单位和媒体旁听,已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利,程序合法,同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会上提出的主要意见逐项进行了复核。
例如,ST百灵认为,延期计提销售费用属于行业共性及客观限制所致,并非公司主观故意违法违规。对此,贵州证监局复核后回应称:ST百灵因销售及财务内部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销售费用核算出现问题,进而造成年报虚假记载,与行业属性无关。
再如,ST百灵提出,监管对公司财务造假的定性存在错误,公司并无编制虚假报告的动机,因无法准确判断相关费用所属期间,才在2023年年报中多计提销售费用并进行处理,这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主动整改纠错,主观过错较小,对资本市场秩序影响有限,不应被行政处罚。贵州证监局表示,ST百灵先少计提销售费用,后又通过多计提销售费用对前期少计部分进行平账,这并不属于整改,对其财务造假的定性准确无误,公司存在主观过错,并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ST百灵还提出已超过行政处罚时效、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等意见。贵州证监局认为,ST百灵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终了日至贵州证监局发现之日不足两年,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同时,监管部门依法对ST百灵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履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并举行听证,听取了公司及其代理人的陈述与申辩意见,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强化审计委员会责任
防范财务造假需要各方尽责履职
财务造假是投资者最关注、最痛恨、最不能接受的违法违规行为之一。“只有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敬畏法律、坚守合规底线,才能推动资本市场回归‘公开、公平、公正’本源,护航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团队表示。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审计委员会“接棒”监事会,全面承担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核心职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监督体系更加高效,监督关口也不断前移。市场各方期待,审计委员会能够以更高专业性和责任感做好职能衔接,通过勤勉尽责的履职实践,持续提升监督效能,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打击和防范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已刻不容缓。1月5日,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指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落实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打好综合惩防“组合拳”。
其中,既要紧盯“关键少数”失职失责,也要严防“看门人”失守。市场人士表示,从近年来证监系统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的追责情况看,涉事ST百灵的中介机构恐怕也难以免于处罚。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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