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渠道强化“报行合一”监管应对隐性支出问题
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监管部门于3月27日向业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保专员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等费用的报送要求进行了细化。同时,《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将“报行合一”的合规管理纳入考核与问责体系,并建立行业通报机制以曝光违规案例。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措施旨在解决银保渠道在执行“报行合一”过程中出现的隐性支出抬头现象。通过更加具体和细化的政策指导,推动银保渠道全面落实“报行合一”要求。
自2023年8月监管部门首次提出银保渠道需严格执行“报行合一”以来,相关政策已帮助保险公司有效控制成本,缓解了费差损压力。
然而,近期隐性支出问题再度显现。有业内人士指出,为抢占银行网点资源,部分保险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或虚列费用等手段变相突破“报行合一”的规定。
针对这一情况,《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构建覆盖业务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在费用报送环节,保险公司需按照人身保险产品智能检核系统的要求,分别提交支付给银行的佣金、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固定费用等数据。实际操作中,所有费用支出必须依据经备案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
上述要求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隐性支出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桥梁,银保专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费用不透明、账外二次分配等情况。
对于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通知》强调应与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成效挂钩。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或暗示银保专员将薪酬用于业务推动活动,也不得以薪酬名义发放其垫付的费用。
为进一步压实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通知》明确要求强化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精细化管理,将“报行合一”合规管理纳入内部考核与问责体系。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总精算师以及分管银保渠道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各级机构需对业务推动活动实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机构、人员等信息,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共同费用分摊时,应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杜绝以不分摊或少分摊方式向其他渠道转嫁费用的行为。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建立“报行合一”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的行业通报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助于深化银保渠道“报行合一”的落实,通过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并细化操作规范,从根源上遏制隐性支出等违规行为,从而推动银保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