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生物股民索赔案再获法院受理,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6年3月3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600165)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获得法院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收到法院判决书,投资者成功胜诉并获得赔偿。律师团队正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虞建明收到了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违法事实包括: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宁科生物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
2、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停顿。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宁科生物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起执业,专注于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时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无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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