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卓郎智能股民留意,索赔截止日期将至

发布时间:2026-04-03 16:22来源:新浪新闻阅读:10

一、诉讼已正式受理

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表的投资人针对卓郎智能证券欺诈行为发起的法律行动,近日再度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部分案件申请。(刘鹏律师专栏)

此次法律追讨起因于2023年末的一项处罚通知,同年12月30日,卓郎智能(3.650, -0.14, -3.69%)(维权)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来自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违法行为得以确认,由此开启了维权之路。

按照公布的违规详情,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28日之间购入股票,并于2023年7月29日后售出或继续持股导致亏损的投资者有资格提出赔偿请求。(卓郎智能维权入口)

依照“三年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这项诉讼将于7月28日结束受理期限,考虑到前期需要整理相关诉讼文件,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参与索赔,逾期律所将停止收集。

二、详细违法情况

调查显示,卓郎智能涉及两方面违规操作,首先是公司在2019至2021年间未能真实反映非业务性质的资金流动关联交易。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下属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与主要股东及相关实体产生了资金流转的关联交易,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卓郎智能既没有依规即时公布相关信息,也未在2019、2020、2021年的年度财报中如实记载这些交易,造成年报严重缺失。

其次,卓郎智能在2021及2022年度对应收账款中的关联方关系和款项属性披露不实。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对新疆福满源的应收账款余额达914,244,000元;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应收账款余额为910,817,000元,然而卓郎智能并未在其2021年和2022年的年报中揭示这笔已构成关联方经营性应收款项的情况。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均未披露与新疆福满源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应收账款的本质,使得年报信息出现重大疏漏。

(本文作者为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观点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刘鹏律师深耕证券维权领域19年,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帮助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3.550, -0.11, -3.01%)(维权)等三百多家上市企业的散户实现权益保护,目前处理案件数逾一万四千件,胜诉比例高达99.2%。作为业内顶尖的证券维权专家,刘鹏律师深谙案件要害,拥有丰富的庭审经历,采用高效的索赔方案,致力于为客户争取最优结果,维权能力业内首屈一指。证券索赔,择优而从至关重要!专业奠定胜利基础,阅历保障成果达成,优先考虑刘鹏律师,使您的维权之路更加稳健、快捷!)

责任编辑:韦子蓉

新浪财经声明:以上资讯来源于协作平台,新浪财经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资讯,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具体投资建议。

特别提示:1.遵照《证券法》条款,严禁虚构、散布虚假日志或诱导性报道,干扰证券市场秩序;2.本站论坛所有发布内容仅代表个人看法,与网站观点无涉,不构成投资指引。访问者应当凭借自身判断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