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户企业被抽查,查补税款逼近40亿元
来源:企业上市
1200户企业被抽查,查补金额接近40亿元
2026年3月30日,上海市税务局披露了一组颇受关注的数据:在2025年,通过“双随机”工作平台共抽取1200户企业开展税务稽查,最终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99194.21万元——也就是接近40亿元。
40亿元是什么概念?如果折算成100元面值的纸币叠放起来,高度大约可达4000米,差不多是上海中心大厦高度的8倍。
1.“双随机”到底是什么?说白了就是“系统摇号”
不少人一听“税务稽查”就会紧张,担心是不是被特别关注了。其实没必要过度担忧。“双随机”本质上就四个字:公开随机。
具体来看,“双随机”主要有两层含义:
第一随机:随机抽取企业。税务部门建立了“抽查对象名录库”,上海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纳入其中。到底查哪家、不查哪家,并不是人工指定,而是借助“双随机工作平台”通过摇号方式产生,类似彩票开奖。
第二随机:随机分配检查人员。1200家企业确定后,由谁去检查,同样不是人为安排。税务局设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所有具备稽查资格的人员都在库内,再通过平台以定向和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派员,谁负责哪家企业,完全由系统匹配。
这样的制度设计,核心就在于压缩“打招呼”“托关系”的操作空间。检查人员事前不知道自己要查谁,企业也不清楚会由谁来检查,双方都按系统“摇号”结果执行。
2.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像“精准打击”配合“全面覆盖”
上海税务局在2025年的抽查安排中,采用了“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结合的方式。
这两种方式具体差在哪?
定向抽查,类似精准锁定。税务部门会先设定一些筛选条件——例如某些行业(房地产、医药、电商)、某个体量(年营收超过10亿元),或者税负率明显偏低的企业,然后在这些对象中随机抽取。换句话说,就是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
不定向抽查,则更像全面撒网。不预设条件,直接从名录库中完全随机抽取,就像在海里捕鱼,任何企业都有可能被选中。
两者结合的优势在于:既能把检查资源集中到风险较高的领域,又能形成普遍震慑——因为谁也无法确定自己会不会被那张“大网”抽中,所以依法纳税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3.“先自查、后检查”:给企业一次主动纠错的机会
这轮稽查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安排:先开展自查,再进入正式检查。
流程大致是这样:企业被税务局抽中后,并不会立刻上门检查,而是先收到通知,留出一段时间让企业自行核对账目——看看是否存在漏报、少报、错报等情况。若企业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并主动补税,税务部门在后续检查时会酌情处理。
等到自查期限结束后,税务局才会派出检查人员入场重点核验。如果企业在自查阶段已经基本补齐问题,后续检查压力自然会小很多;但若只是敷衍应付,等检查人员查出较大问题,后果就会严重得多——补税、滞纳金、罚款,往往一个也少不了。
这种做法,既给了企业一次“主动修正”的机会,也有助于提升整体稽查效率。
4.从数据看变化:稽查强度正在上升
如果做一个横向比较,趋势会更加明显。
2024年,上海市税务局同样随机抽取了1200户企业,最终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约22.43亿元。
而到了2025年,仍然是1200户企业,查补金额却一下升至接近40亿元。
抽查户数没有变化,查补规模却几乎翻番。这说明了什么?
一方面,税务稽查的精准性正在增强。如今的稽查已经不只是简单“看账本”,税收大数据分析、跨部门数据比对等手段越来越成熟,企业在财务上的异常操作,比过去更难隐藏。2025年披露的几起典型案件就很有代表性——有企业借助涉税中介操纵空壳公司虚增成本,也有企业试图通过注销公司来逃避税款,最终都被大数据系统识别出来,补税和罚款往往高达数千万元。
另一方面,震慑效应也在持续累积。由于企业知道监管越来越严,一部分企业会在自查阶段主动申报此前未如实反映的收入并补缴税款,这同样拉高了查补总额。
5.这近40亿元意味着什么?
对上海财政而言,接近40亿元的查补税款显然是一笔可观收入。
但对广大企业来说,这更像是一个清晰信号:税务合规的边界正变得越来越明确,依靠“小动作”侥幸过关的空间正越来越小。
随机抽查的本质在于“谁来查、何时查都不确定”,而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是最有力的约束。与其天天担心会不会被抽中,不如把账目做规范、把税款缴清楚——这才是最省事的“避险”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按照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1200户企业作为抽查对象。稽查应对方式采取先自查再实施检查。共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399194.21万元。案件执法检查人员全部采用定向、不定向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2026年度本市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作如下安排:
一、抽查对象
上海市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内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相关企业。
二、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税务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抽查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稽查局负责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抽查内容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以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五、抽查方式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抽取稽查对象。
六、其他事项
人员选派将根据稽查人员现状、业务能力及信息化操作水平,合理进行检查人员分组,采取定向、不定向、竞标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选派。
检查形式将结合工作要求和稽查重点,对随机抽取的稽查对象采取直接立案检查或先自查再实施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