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部署电商提质升级 更好赋能实体经济
4月6日,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围绕着力赋能增效、强化创新引领、推进高水平开放、营造良好生态、夯实支撑保障五个方面,提出16项措施,搭建起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框架体系。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商务源于实体经济、壮大于实体经济,不仅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带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
该负责人列举了几组数据: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发展,已连续13年稳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覆盖国内2600万商家,服务全球32亿消费者,线上线下融合步伐不断加快,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愈发明显。2025年,重点电商平台研发投入强度超过8%,我国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收入增长13.6%,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力;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9.9%,“电商+产业带”数量超过2000个,有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36个“丝路电商”伙伴国分布在全球五大洲,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占货物进出口总额比重超过6%,开放合作持续向深层次推进。
业内专家表示,在这一背景下,《意见》的发布为电子商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具体而言,在着力赋能增效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要求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鼓励电子认证在电商领域规范应用,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引导电商企业推出“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品牌商家、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放数据、渠道、技术等资源。
在强化创新引领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技术创新应用、大力发展品质消费、积极打造融合载体3项举措,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其中,包括支持头部电商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产研协同、学用转化”的创新生态;鼓励电商企业坚持科技向善,统筹各方利益优化算法规则等具体措施。
在推进高水平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推进跨境电商、拓展“丝路电商”、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规则衔接4项举措,共同建设并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
在营造良好生态方面,《意见》提出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管、指导合规出海3项举措,推动生态各方实现合作共赢。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强化了支撑保障,提出优化金融产品供给、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加强人才精准培养3项举措,持续筑牢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具体包括,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元化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股权等方式,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样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深化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等。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洪勇分析称,《意见》中的相关举措具有较强针对性。比如,针对当前电商发展中存在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不足、农村电商产业化水平不高、低价竞争与品质供给不相匹配、平台治理与规则体系仍需完善等问题,《意见》提出通过数字化赋能降低中小企业转型成本,推动“数商兴农”和产业电商发展以强化供需协同,以品质电商培育行动优化流量分配机制,同时压实平台责任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推动行业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洪勇还表示,值得重点关注的措施包括“人工智能+电商”、品质电商培育、平台责任强化三个方面。其中,人工智能应用将重塑消费决策和供应链效率,推动电商向智能化方向升级;品质电商将引导流量分配由低价导向转向质量和品牌导向;平台责任强化则有助于规范竞争秩序,改善中小商家的发展环境。同时,金融支持等保障措施也将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发展的根基,为业态模式创新注入持续动力。
“总体来看,这些举措将推动行业由‘流量驱动’向‘质量和效率驱动’加快转型。”洪勇对记者表示,当前,电子商务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依赖流量和价格竞争的发展模式已难以持续。同时,电商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仍需进一步深化,平台治理、数据安全、跨境规则等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在这一背景下,构建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电商在新时期的发展路径,有助于统筹发展与规范、效率与公平、创新与安全,推动电商由“交易渠道”向“产业基础设施”和“数字治理体系”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