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改革提速 资本补充需求持续上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余纪昕
进入财报披露期,中小银行的经营状况再度成为市场焦点。
一方面,自3月以来,少数中小银行对二级资本债作出“不赎回”选择,甚至出现延后支付利息的情况,令市场对部分机构信用风险的担忧升温。
另一方面,风险化解、资本“补血”以及结构调整也在加快推进。多个地区通过专项债注资、吸收合并、可转债转股、发行永续债等多种方式,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推动改革化险进一步深入。
中证鹏元金融机构评级部副总经理宋歌向记者表示,近几年部分中小农商行确实存在二级资本债未行使赎回权的现象,但“二级资本债未按期付息的情况仍相对少见”。实际上,在今年3月底,青海、吉林个别中小农商行就出现了存续二级资本债在行权期未实施赎回、且未按时支付债券利息的情形。近年来,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银行的经营压力有所上升,少数信用资质偏弱的机构风险暴露也更为明显。
“但需要指出的是,部分中小银行出现二级资本债不赎回或未付息,并不完全是由于自身经营困难,例如青海互助农商行和长春发展农商行,目前这两家银行都处在合并重组阶段。”宋歌称。
3月个别农商行暂缓赎回二永债
回看3月下旬,两家农村商业银行发布的公告曾引起市场对部分中小银行信用风险的重新关注。
3月25日,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公告称,决定不行使“21青海互助农商二级01”债券赎回选择权。该债券于2021年3月发行,规模为0.6亿元。未赎回部分债券的利率将调整至5%。评级报告指出,该行在当地具备一定竞争优势,但受区域产业结构影响,其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2024年以来部分客户经营承压,信贷资产质量面临压力。据悉,青海省海东市正积极推动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组建,拟整合辖内5家县级法人农商行,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就在其中。
同样在3月25日,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公告表示,将暂缓支付“21长春发展农商二级”债券当期利息,同时宣布不行使该债券赎回选择权。该债券规模为6亿元,当期利率5.80%。公告提到,暂缓付息是“按照有关安排推进改革化险工作”的组成部分。公开资料显示,长春发展农商银行目前已正式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其下属57家机构更名事项也已于2025年9月获得监管批复。
据了解,近年来在信用分层持续加深的背景下,部分尾部中小银行通过市场化发债方式进行资本“补血”,客观上面临一定难度。
二级资本工具在到期前最后五年,计入资本的金额会按每年20%的比例逐步递减,因此银行通常会在第五年末选择赎回并重新发行,以保持资本充足水平。正因如此,业内普遍认为,银行不赎回二级资本债,往往与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外部融资渠道受限或经营压力上升有关。而不赎回、暂缓付息等情况,也可能意味着少数尾部银行的风险正由“技术性不赎回”向更深层面演变。
不过,“暂不赎回”并不意味着最终结局。此前也有银行在一度选择暂不赎回后,后续又重新行使赎回权。自2017年首次出现相关案例后,不赎回现象在2021年至2022年较为集中,随后在监管持续强化风险化解的背景下有所减少。
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持续推进
2026年以来,全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在处置存量风险和夯实资本基础两方面呈现出“双线推进”态势。通过市场化“补血”、专项债注资、机构吸收合并等多种方式,中小银行一方面增强了自身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为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更稳固基础。
在机构整合方面,解散和吸收合并案例不断增加。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批复,同意解散陕西太白长银村镇银行,其全部业务、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由长安银行承接。同日,四川监管局也批复同意解散乐山昆仑村镇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乐山农村商业银行承继。分析认为,这类“村改支”及机构合并,有利于整合区域金融资源,降低机构数量偏多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在资本补充方面,地方政府专项债依旧发挥着关键作用。4月7日,甘肃金融控股集团公告称,已依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向甘肃农商银行注资240亿元,该行已于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与此同时,3月多地中小银行增资事项获批,例如3月11日济宁监管分局同意山东嘉祥农商行增资约1800万元;3月6日同意山东鱼台农商行增资超过900万元。更早之前的2月10日,湖北银行完成定向增发,募集资金76.14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债务融资工具仍然是重要渠道。3月9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获准发行不超过60亿元资本工具;2月13日,青岛银行也获批发行不超过60亿元资本工具。
与此同时,更加多元、更加市场化的资本补充工具也在加快使用。3月7日,成都银行公告称,因可转债触发大规模转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7.36亿元增至42.38亿元,成为2026年首家通过可转债转股实现资本扩容的银行。
记者注意到,可转债转股能够直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通过“补血”与“整合”并行的路径,中小银行在化解存量风险的同时,也在持续增强资本实力。
引入市场化机制仍是关键环节
从整体情况看,近年来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工作正进一步深入。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5年统筹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与转型发展,高风险机构数量明显下降,风险化解取得了积极成效。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还需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并坚持因地制宜、实行“一省一策”。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是重点方向之一,建议在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加强统筹协调。对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也应开展系统性部署。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兼顾发展与风险防范这两项目标,不同地区改革的重点和节奏应有所区别。
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可把风险化解放在更优先位置,稳妥推进市级和省级农商行组建;而东部地区则可更加注重发挥“大平台、小法人”的特点,提升法人机构市场竞争力。此外,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应重视市场化机制的引入,在股权安排、机构整合、高管配置等方面做好统筹,避免出现简单“拉郎配”。
展望今年,有市场观点认为,2026年国内债券市场约有1.4万亿元存续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将面临行权或到期,其中尾部、资质较弱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相关风险仍值得持续关注。不过从整体上看,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始终是监管坚守的底线。
宋歌对记者表示,短期来看,近期未赎回、未付息等事件会促使投资者“更加关注部分银行的风险状况”,并可能“对部分中小银行提出更高的风险溢价要求”。在信用分析层面,应重点考察体现银行“历史经营状况和风控成效”的财务指标,同时也要关注监管指标,例如反映资产质量的“不良贷款率、关注类贷款占比、拨备覆盖率”,以及衡量资本实力的“资本充足率”等。
他还特别指出,“青海和吉林个别中小银行的风险事件也提示我们,在投资分析中,还要关注合并重组等非经营性、事件性因素带来的影响”。
在他看来,未来中小银行应“更加清晰地确立服务本地、服务中小、服务三农的经营定位”,并“长期坚守自身优势业务领域”,逐步“摒弃过去单纯追求规模和短期行为的做法”。后续地方中小银行还需从业务经营、产品研发、模式创新、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系统提升能力,从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并更好服务本地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