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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未满四年,嘉华股份拟迎山东国资入主

发布时间:2026-04-09 19:31来源:新浪新闻阅读:4

这家企业的控制权变更事项有了新的推进。

4月8日,嘉华股份(603182.SH)公告称,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已与张冠玲等出让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并同步涉及表决权放弃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安排,公司还与土地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实际控制人则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4月9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开盘后股价一度涨停,随后有所回落。截至收盘,嘉华股份报17.35元/股,涨幅为6.83%。

实控人将调整

从具体安排来看,土地集团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转让方将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转让给土地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价格确定为17.30元/股。

在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将解除。与此同时,相关转让方及股东YUWEI WU将在一定期限内放弃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公告指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将由土地集团取得,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料显示,土地集团由山东省政府于2015年批复设立,是省属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业务涵盖土地整治与经营、土地整治延伸产业、绿色矿山开发、防沙治沙、国家储备林建设、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与资本运作、数字双碳产业以及生态保护修复等九大领域。截至2024年,其资产总额达到653亿元,累计实现营收572.22亿元,累计利润59.82亿元。

此外,公司还计划实施定向增发。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顺利落地为前提,嘉华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土地集团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143.02万股(含本数),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发行价格为12.40元/股。土地集团将以现金全额认购,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6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待上述股份转让及股票发行全部完成后,土地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5765.39万股股份,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1.00%;张冠玲的持股比例则为1.12%。

业绩增长动力不足

公开资料表明,嘉华股份是一家以大豆蛋白生产为核心的大豆深加工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大豆蛋白,同时还生产大豆膳食纤维、大豆油以及低温食用豆粕等产品。

2016年,公司曾在新三板挂牌,并于2019年摘牌。2022年9月,嘉华股份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初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六人,吴洪祥担任董事长。

而张冠玲目前所持股份以及实控人身份,则源于2023年的一次遗产继承安排。

2023年3月,吴洪祥因病去世。

2023年7月,嘉华股份披露,公司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因病离世。依据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出具的(2023)鲁青岛市中证民字第3595号《公证书》,其妻子张冠玲、儿子Yuwei Wu(吴昱伟)作为继承人共同继承其遗产。

其中,张冠玲通过继承取得公司13.22%的股份,Yuwei Wu(吴昱伟)通过继承获得公司4.41%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冠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与李广庆、贾辉、黄瑞华、高泽林、张效伟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5年9月,嘉华股份公告称,高泽林因退休且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个人原因,决定在《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9月9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并已向公司提交《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因此,其与其他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同步解除,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其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和表决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自2025年9月10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五人。

从业绩表现看,2020年至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69亿元、12.34亿元、16.13亿元、16.95亿元、14.88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0.74亿元、0.79亿元、1.14亿元、1.10亿元、1.09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7亿元,同比下滑7.19%;归母净利润为8217.3万元,同比增长7.46%。

不难发现,自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在2023年和2024年净利润已连续两年小幅下滑,到了2025年似乎出现一定改善迹象,但整体经营表现仍较为一般。

在新的实控人拟入主后,公司是否能够迎来新的发展活力,仍有待后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