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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熊猫涉嫌虚假陈述 证监会拟处罚70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4-13 17:52来源:新浪新闻阅读:6

2026年4月8日晚,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ST熊猫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公告显示,湖南证监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3年4月4日,*ST熊猫披露了《关于逐步缩减小贷业务规模并加强小贷业务风险控制的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熊猫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西藏熊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分别与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将广州小贷和西藏小贷的债权本金余额及交易基准日后相关权益分别以198075000元、21584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昆朋资产。上述交易金额占*ST熊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97%。经查,*ST熊猫与昆朋资产的债权转让为虚假交易,*ST熊猫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后续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上述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

湖南证监拟决定:对*ST熊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各处以罚款。此外,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徐金焕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5年4月28日,*ST熊猫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熊猫股票,并在2025年4月27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3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