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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投资者索赔获法院立案 苏大维格案已有胜诉判决

发布时间:2026-04-16 17:12来源:新浪新闻阅读:8

2026年4月14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股票代码:300376)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指出,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已有生效的胜诉判决,部分投资者已收到赔偿款项并成功获赔。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案件也已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并完成赔付。目前,律师团队正在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31日晚间,易事特发布公告,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监管部门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购及代理业务,虚增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许峰律师分析认为,基于此前投资者胜诉判决及成功获赔的先例,凡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依法提起索赔。(易事特维权入口)

除了易事特索赔案再次立案,许峰律师同时提示,苏大维格(股票代码:300331)投资者索赔案件也已获得两审胜诉判决。

此前在2023年12月29日,苏大维格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针对投资者关于“公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此回复发布后,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迅速由跌转升,最终收盘涨幅达20%。

公司回复中提及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与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存在本质区别。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所售光刻设备的类型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与“芯片光刻机”并列使用,对投资者构成了误导。

专注于证券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已有的投资者胜诉判决,凡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买入苏大维格股票,并在2023年9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该案的诉讼时效已进入最后五个月的倒计时阶段,逾期将丧失索赔权利。(苏大维格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起执业,业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索赔代理。从业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成功获得胜诉或调解赔偿,目前仍在代理诉讼时效内的近三百只股票索赔案件,其中部分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在未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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