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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索赔窗口仅剩8月 部分投资者一审胜诉

发布时间:2026-04-16 20:22来源:新浪新闻阅读:5

近日,涉及广电网络(600831)的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仍在推进。曾成功代理众多上市公司索赔案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该案索赔时效即将到期,仅剩约8个月,受损股民应抓紧时间提起诉讼。

回顾案情,2024年10月9日晚,广电网络披露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在2022年对不具备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债务重组收益进行了确认,导致当年年报虚增利润2352.16万元,占当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18.95%。随后公司在2024年4月16日更正了前期会计差错,致使2022年年报利润由盈转亏。对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最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受损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

据公开报道显示,此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确认部分广电网络股民一审胜诉。

厉健律师表示,目前正分批代理股民提起诉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暂定索赔对象为: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广电网络股票,且于2023年12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若要发起索赔,股民需准备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时间范围: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底)以及详细联系方式。

厉健律师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曾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自2003年以来,他成功代理投资者胜诉包括五粮液、大智慧等在内的130余家上市公司,相关案例多次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