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铁与银江技术投资者维权案再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
2026年4月1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许峰代理的海南华铁(7.160, 0.06, 0.85%)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维权案再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许峰律师代理的海南华铁投资者维权案持续推进法院立案程序,目前正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处理,律师团队同时还在陆续提交后续案件的立案材料,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维权委托。
2025年12月26日晚,海南华铁公告披露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违法事实如下:
一、公司重大合同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
二、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进展或变化披露不及时。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5年3月5日到2025年10月1日期间买入海南华铁股票,并在2025年10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维权诉讼。
除海南华铁投资者维权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外,2026年4月1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江技术(300020)投资者维权案也再次向杭州中院提交立案材料。
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江技术投资者维权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时还在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维权委托。
2025年4月22日,银江技术公告披露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银江技术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三、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银江技术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专注证券维权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依据证券法规定,在2019年4月19日到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维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