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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Y视讯年度业绩预告出现重大调整 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发布时间:2026-04-21 11:26来源:新浪新闻阅读:4

2026年4月16日晚,宁波GQY视讯(4.780, 0.15, 3.24%)(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GQY视讯,代码:300076)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维权并成功起诉超过130家上市公司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依据业绩修正公告,该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嫌疑,受损投资者具备依法索赔权利。(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内容表明,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通过临时公告形式公布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2025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00万元至亏损9,000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6,900万元至亏损9,9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0,200万元至14,400万元。修正后预计营业收入7,500万元-8,400万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提出,依据司法解释,初步判定: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4月16日期间买入GQY视讯股票,并在2026年4月16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GQY视讯维权入口)

投资者提起索赔需准备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6年1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材料。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五粮液(101.170, -0.18, -0.18%)、大智慧(10.770, -0.22, -2.00%)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成功获赔,成绩斐然。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3.070, -0.06, -1.92%)(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13.060, -0.18, -1.36%)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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