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被指信披违规 受损投资者可发起诉讼
2026年4月19日晚间,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翔股份(代码:603272))发布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
曾代理众多股民成功起诉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根据这份业绩预亏公告,联翔股份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出索赔要求。(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内容显示,联翔股份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在-1,630万元至-1,130万元之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0万元到-1,0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1,800万元到-1,500万元。公司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在13,000万元到16,900万元之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及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到15,800万元,低于3亿元的门槛。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若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预告。”厉健律师说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的索赔区间为:在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4月19日期间买入联翔股份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需以法院的认定为准。(联翔股份维权入口)
投资者如需提起索赔,需准备证券账户信息查询单、自2026年2月1日起的股票交易对账单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材料。
【厉健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曾于2009年获评“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自2003年执业以来,厉健律师已代理投资者成功起诉包括五粮液、大智慧在内的超过130家上市公司并获得赔偿,成果显著。其代理的祥源文化及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为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东方电子案则被视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的开创性案例。厉健律师曾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百余家新闻媒体采访逾千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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