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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索赔案二审即将开庭,律师继续接受委托

发布时间:2026-04-24 16:26来源:新浪新闻阅读:4

2026年4月2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再次就任子行(300311)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事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目前法院已发出传票,定于2026年5月26日由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此前,投资者一审已收到法院判决胜诉。律师团队正同步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任子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通过相关手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在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基于前期胜诉判决,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且在2024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执业,擅长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来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目前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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