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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再获进展,已有投资者成功获得赔偿

发布时间:2026-05-07 16:45来源:新浪新闻阅读:5

2026年5月6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代理的,因鹏博士(600804)涉嫌虚假陈述而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被提交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在2026年1月底,由许峰律师代理的一位鹏博士投资者已通过调解成功获得赔偿。与此同时,其他鹏博士投资者的索赔案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部分投资者已收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

鹏博士投资者的索赔案件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律师团队目前正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有索赔需求的投资者的委托。

2024年8月16日晚,鹏博士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查明,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鹏博士未能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

二、鹏博士未能按照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信息。

三、鹏博士在2012年至2022年期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

具体而言,鹏博士在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3%。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鹏博士的年报均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在2016年,鹏博士虚增资产162,000,000.00元,虚增利润162,000,000.00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8%。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鹏博士的年报均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

此外,鹏博士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每年年报均减少净资产196,000,000.00元,占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7%、14.27%、18.51%。

专注于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根据以往的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有机会发起索赔。(ST鹏博士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起从事律师执业,服务领域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获得胜诉或调解赔偿,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的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其中部分案件也已取得胜诉或调解赔偿的先例。投资者在未获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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