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投资者索赔案再获立案,已有胜诉先例
2026年5月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的股票索赔专业律师许峰,再次代表普利制药(300630)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普利制药投资者索赔案件已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了胜诉。目前,该案的二审已庭审完毕,正等待海南法院的最终裁决。与此同时,律师团队仍在积极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普利制药曾在2025年3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发现,普利制药在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达514,604,184.7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相应虚增营业成本206,585,749.23元,导致利润总额虚增308,018,435.49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此外,在2022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515,899,077.5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6%,虚增营业成本128,481,820.04元,利润总额虚增387,417,257.5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因此,普利制药披露的2021年和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专注于股票索赔法律业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的判决结果,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有机会提起索赔。(普利制药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起从事律师执业,专注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来,他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获得胜诉或调解赔偿,同时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的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其中部分已取得胜诉或调解获赔的先例。投资者若未获赔,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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