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主持国务院会议 部署多项重点工作
李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关于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汇报,探讨了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相关事宜,并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于5月9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及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在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必须将思想与行动统一至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研判,进一步坚定信心,在应对变局中捕捉机遇,在克服困难中促进发展,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力争为“十五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宏观政策需在用足用好上做文章,坚持主动作为,持续提升执行效率。做强国内大循环需在供需协同与联动升级上寻求突破,落实并优化服务业扩容提质措施,强化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及物流网等规划与建设。民生保障需在稳就业与兜底线上加大力度,扎实做好教育、医疗、托育及“三农”等任务。需以更强力度和更实措施强化基础研究,将其置于重要位置,结合国家紧迫需求与长远规划,明确主攻方向与重点领域,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投入,致力于构建优良的科研环境。要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继续推进房地产、地方债及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的风险化解,严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出现。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汇报。会议提出,需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坚持一体化布局与系统集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新增供给。需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围绕“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目标,打造更便捷的出行环境,推动货运降本增效。需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积极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安全有序地发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会议探讨了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相关工作。会议认为,自一揽子化债方案实施以来,化解债务风险的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需继续聚焦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完善化债支持政策,提升地方自主偿债能力,保证按期完成化债目标。需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严防新增隐性债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会议明确,《条例》对矿业权管理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各环节的制度措施进行了细化,需依法强化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科学制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健全资源储备与应急制度,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相关事项。(完)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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