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积极共识,双方携手推动互利合作
问:5月14日,中美两国领导人举行会晤,宣布经贸团队取得总体平衡且积极的成果。请问商务部能否进一步介绍磋商成果的具体情况?
答:中美两国领导人在京会晤,深入探讨经贸议题,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明确方向并提供战略指导。习近平主席强调,中美经贸关系本质是互利共赢,双方团队达成总体平衡积极的成果,这对两国民众乃至全球都是利好消息,双方应共同维护当前来之不易的良好态势。
5月13日,中美经贸团队在韩国开展磋商,为首脑会晤做好经贸领域准备。磋商中,双方依据元首重要共识,坚持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原则,围绕解决彼此关切的经贸问题及深化务实合作,进行了坦诚、深入且富有建设性的交流。随后,双方就成果具体内容展开密集磋商,并取得积极共识。
目前,双方在经贸领域达成的初步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双方将继续落实前期磋商成果,并就相关关税安排达成积极共识。
二是双方同意设立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讨论各自在贸易投资领域的关切。双方将通过贸易理事会探讨产品降税等问题,原则上同意对同等规模的各自关注产品实施降税。
三是双方将解决或实质性推动解决部分农产品非关税壁垒及市场准入问题。美方将积极推动解决中方在乳制品和水产品自动扣留、介质盆景输美、山东禽流感无疫区认定等方面的长期关切。中方也将积极推动解决美方牛肉设施注册、部分州禽肉输华等关切。
四是双方同意通过一定范围产品的相互降税等安排,推动扩大包括农产品在内的双向贸易。
五是双方就中方向美方采购飞机,以及美方保障飞机发动机、零部件对华供应等达成相关安排,同意继续推进相关领域合作。
中美经贸磋商取得积极成果,表明双方秉持相互尊重、平等互惠精神,通过对话与合作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双方仍在就成果细节进行磋商。经贸团队将遵循两国元首确定的共识方向,尽快锁定成果并共同落实,为下一步中美经贸合作及世界经济注入更多确定性与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