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亿“老鼠仓”尘埃落定:华泰资产风控为何失守?
5 月 15 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刘某义(即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投资经理刘建义)获刑五年,并处罚金 2100 万元。
至此,这起涉案规模超 33 亿元、创下保险资管领域新高的“老鼠仓”大案,完成了行政与刑事的双重追责。早在一年多前的 2025 年 1 月,辽宁证监局便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并处罚款共计约 6432 万元,同时实施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
这一连串数字成为了金融从业者铤而走险的沉重警示。案件主角刘建义或许从未预料,从入职次月便开启并持续两年半的违规操作,最终会换来如此结局。
一个亟待深思的疑问是:在刘建义任职的两年半间,华泰资产所宣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风控体系为何未能及时阻断违规行为?当所有惩罚均由个人承担时,涉事机构真能独善其身吗?
刘建义生于 1986 年 11 月,于 2021 年 2 月加入华泰资产,历任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及投资经理。自 2021 年 3 月 12 日起,他正式接手管理资管产品,直至 2023 年 8 月离职。在此期间,他先后掌管 15 只资管产品,拥有股票投资决策权,能够掌握相关产品的投资计划、交易决策、执行情况及持仓变动等未公开信息。
令人咋舌的是,刘建义在入职次月便启动了“老鼠仓”操作,这一时间点与其开始管理产品的时间高度吻合,几乎实现了无缝对接。
刘建义的作案手法主要包含两条并行路径。第一条为“明示他人交易”。他向杨某远透露涉及未公开信息的股票,杨某远则动用“姜某”中信建投(22.090, -0.08, -0.36%)(601066.SH)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资金源自杨某远家庭自有,盈利亦归其所有。
统计显示,在 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 日期间,“姜某”账户与刘建义管理账户的趋同交易股票达 104 只,趋同比例为 65%,成交金额 13.2 亿元,占比 50.73%,累计获利 395.36 万元。
第二条路径则是“本人参与分赃”。刘建义联络柳某渊,再由柳某渊转告陆某文,操作“吴某玲”方正证券(6.960, -0.05, -0.71%)(601901.SH)账户。该路径下的交易决策主要由刘建义拍板,资金来源于刘建义与柳某渊,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
此路径下的交易规模更为庞大。在相同时段内,趋同交易股票 113 只,占比 58.25%,成交额高达 20.43 亿元,占比 66.72%,获利 2077.32 万元。
两条路径合并计算,刘建义参与的趋同交易总额高达 33.64 亿元,违法所得约 2472.68 万元。尤为触目惊心的是其趋同比例——在“自鼠”路径中,趋同金额占比竟达三分之二,这意味着刘建义管理的产品账户买卖操作,大部分都在其控制的个人账户中同步复刻。
2023 年 8 月,刘建义结束在华泰资产的任职。随后的监管通报与司法判决揭示,其任内的部分投资行为被定性为“老鼠仓”,彻底撕开了他伪装两年半的“双面人生”。
2025 年 1 月,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书指出,尽管刘建义曾辩称不知晓涉案账户、未控制资金且对部分趋同交易不予认可,但证券账户流水、银行记录、任职文件及问询笔录等铁证如山,足以认定违规事实。
辽宁证监局对其“明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行为罚款 200 万元;针对其本人参与的“自鼠”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077.32 万元,并处以 4154.64 万元罚款,合计罚没 6431.97 万元,同时实施 10 年市场禁入。
在行政处罚之后,司法追责紧随其后。2026 年 5 月 15 日,上海三中院公布判决结果:判处刘建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2100 万元。
法院同时披露了其具体作案细节:通过微信发送暗号联络,将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传递给杨某远和柳某渊,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刘建义实际分得获利分别为 150 万元和 1950 万元,总计 2100 万元。鉴于其于 2024 年 9 月主动投案并在庭前退缴部分赃款,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华泰资产前身为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2005 年成立并独立运营,是原银保监会批准的首家保险资管公司,持有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多项牌照。其管理资产中超九成来自第三方委托,客户涵盖险资、银行、央企国企及各类养老金等,控股股东华泰财险亦是重要客户。
与刘建义受重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华泰资产作为机构并未受到直接的行政处罚。
产业经济学家支培元指出,实践中机构常以“个人行为”为由撇清干系。监管部门在认定机构失职时,需举证其内控存在明显漏洞,但这面临数据繁杂、行为隐蔽等现实难题。加之部分机构事后迅速与涉事员工解约,进一步加大了追责难度,导致处罚多止步于个人。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完全置身事外。
华泰资产并非无章可循。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构建了五大“防火墙机制”:投交隔离、交易室门禁与通讯监控、投风分离、绩效评估独立以及清算核算分岗;此外还制定了涵盖投研交各环节的 20 余项制度。官网亦宣称推行“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理理念。
然而,刘建义入职次月即违规且持续两年半的事实摆在眼前,不禁让人追问:公司的“防火墙”是否形同虚设?为何未能发挥拦截作用?
支培元认为,机构绝非“老鼠仓”事件的局外人。此类案件本质是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牟利,折射出机构内控失效与合规文化缺失。若一家机构频发此类事件,足以说明其招聘重才轻德、日常监控乏力、合规培训流于形式。从法理而言,机构作为雇主负有法定监管义务,若因管理疏漏导致违规,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刘建义原为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曾管理 15 只产品,其中包括面向年金客户的“华泰优盈稳健增长”。官网数据显示,该产品在其任内(2022 年 12 月末至 2023 年 8 月初)净值由 0.8809 跌至 0.8316,跌幅 5.6%,而同期沪深 300 指数却上涨近 3%。
此外,刘建义整个任期内 A 股处于下行通道,沪深 300 指数下跌 22%。在其“老鼠仓”交易中,33.64 亿元的趋同交易额为两个账户带来 2472.68 万元收益,两年半累计收益率 0.74%。虽绝对值不高,却大幅跑赢同期大盘。
数据对比揭示了一个尴尬现象:刘建义“为自己打工”时收益远超大盘,而“为机构打工”时却让客户亏损。其在担任投资经理期间是否尽职?所谓的专业管理是否沦为利益输送的遮羞布?
金融市场“老鼠仓”具有隐蔽性强、技术升级快、利益驱动大等特点,操盘手常借用亲友甚至非关联人账户,查证难度极大。但这并非金融机构推卸责任的理由。
支培元认为,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通过系统手段预防此类行为。首先,需筑牢内控防线,建立严格信息隔离,对关键决策与执行环节全程留痕监控,利用大数据筛查异常。其次,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将职业道德纳入培训考核,让“合规为先”深入人心。此外,应完善员工行为监督,不仅监控交易,还要关注资金往来与社交异常,重点核查亲属账户。
刘建义“老鼠仓”案的定论可概括为:个人付出高昂代价,机构经历内控拷问。华泰资产虽未受直接处罚,但声誉受损,暴露的内控漏洞更需持续投入资源修补。
在利益诱惑面前,每位手握决策权的投资经理都面临考验,而能否将风险拦截于萌芽,取决于每家机构对“受托责任”四字的真正坚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