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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索赔案再获立案,已有胜诉先例

发布时间:2026-05-20 08:28来源:新浪新闻阅读:12

2026 年 5 月 18 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300311)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获得法院正式受理。(许峰律师专栏)

近期已收到开庭传票,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二审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前投资者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律师团队正同步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受害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 年 7 月 18 日,任子行发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实,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通过特定手段,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期间,任子行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36,951,333.48 元、48,435,351.70 元、26,929,607.08 元,占比分别为当期报告金额的 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 19,406,901.32 元、37,317,431.71 元、16,560,909.58 元,占比绝对值分别为 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2023 年 2 月 14 日,任子行在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时,仍引用了上述 2020 及 2021 年度的营收数据。

专注于股票索赔法律业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依据前期的胜诉判决,凡在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0 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且在 2024 年 8 月 10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任子行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 2008 年起执业,专业领域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类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成功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仍在处理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已获胜诉或调解结果。投资者未获赔偿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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