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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投资者索赔仅剩两月有效期,仕净科技违规被查已启动维权

发布时间:2026-05-22 14:36来源:新浪新闻阅读:7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醒,东方园林(东方新能,002310)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进入最后倒计时,诉讼时效不足两个月。

许峰律师团队已向北京金融法院多次提交立案材料,持续推进投资者索赔工作。2026年5月21日,律师再次代理投资者提交立案申请。

2026年1月13日晚,东方园林公告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东方新能,证券代码“002310”保持不变。许峰律师强调,公司及简称变更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权利。

2024年1月31日晚,东方园林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如下:

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

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至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东方园林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注意时效即将届满。

除东方园林索赔案外,仕净科技(301030)2026年5月19日公告,于近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仕净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正式启动。

2026年4月30日,仕净科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经公司自查,前期部分项目收入确认、坏账计提,存货与应付账款计量、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计提、股权激励事项等存在会计差错,具体影响前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成本、管理费用、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具体对2024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及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影响情况作出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2025年4月28日到2026年4月30日之间买入仕净科技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