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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上诉获广东高院受理,索赔时效仍在继续

发布时间:2026-05-22 14:37来源:新浪新闻阅读:6

2026 年 5 月 14 日,宜通世纪 (6.130, -0.27, -4.22%)(维权)(300310)发布公告,称因被告方宜通世纪、钟飞鹏及郭汉鹏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 01 民初 418 号民事判决持有异议,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方面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收到了广东省高院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26)粤民终 973 号),标志着该起案件的上诉程序已正式被受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专注于股票索赔的许峰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宜通世纪因虚假陈述引发的索赔案件中,已有不少投资者成功获得赔偿,且目前该案仍处于诉讼时效期内,请投资者切勿产生误解。(许峰律师专栏)

根据宜通世纪披露的 2025 年年报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民事起诉书》在内的相关法律材料,共有 555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发起民事诉讼,索赔总金额达人民币 40,451,709.49 元。其中,181 名投资者的案件已审理终结,涉及金额 11,165,069.98 元;16 名投资者已申请撤诉;另有 109 名投资者的案件已获一审判决,涉及金额 2,755,595.30 元,目前这些案件均处于二审阶段。其余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不确定性,最终结果将取决于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由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已正式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前由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索赔案件已通过调解方式完成赔付,目前团队正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该案目前仍在法定诉讼时效之内。(宜通世纪维权入口)

2023 年 6 月 21 日,宜通世纪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专业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凡是在 2018 年 4 月 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在 2022 年 11 月 4 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依然具备提起索赔的资格。

(本文内容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 2008 年执业以来,服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实现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仍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其中部分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若未获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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