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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芝麻遭监管拟罚,投资者索赔启动

发布时间:2026-06-02 15:58来源:新浪新闻阅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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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0日,南方黑芝麻(6.060, -0.05, -0.82%)(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黑芝麻,代码:000716)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查实,涉事主体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一、未按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黑芝麻旗下子公司广西南方食养工厂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更名为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通过预付第三方款项等方式转出资金,部分资金最终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累计金额达18,592.6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当年黑芝麻累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2.64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截至2023年末,该占用余额为12,844.81万元,占比5.10%。相关事项未在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关联方已全额归还占用资金本金。

据此,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黑芝麻、时任董事长韦清文及相关责任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此前,2026年4月25日,黑芝麻曾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受损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鉴于黑芝麻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并面临预处罚,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已启动针对曾购买黑芝麻股票的投资者诉讼代理征集工作,协助受损投资者进行索赔登记。(宋一欣律师专栏)

宋一欣律师指出,黑芝麻案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买入黑芝麻股票或债券等公开发行产品,并于2026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办理索赔登记。(黑芝麻维权入口)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证券投资决策或买卖建议。最终索赔条件将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为准,并以法院生效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及会计计算方式为依据。

2.尽管以行政处罚为前提的条件已取消,投资者可直接提起诉讼,但因调查手段有限,仅凭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起诉存在败诉风险。因此,本律师建议仍将行政处罚决定作为提起诉讼的重要前提之一。

3.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中,上市公司是否退市不影响索赔诉讼进程,但可能影响诉讼进度;若进入破产程序(含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可能对诉讼进度产生较大影响。如启动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4.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或预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含一码通在内的各类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3)自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宋一欣律师简介)

自1992年起从事律师执业,现任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服务领域包括资本市场、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的法律服务及投资者/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执业以来,已为逾10000件/起证券诉讼或股东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编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股市维权》《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裁判文书汇编》《董事责任保险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著作。

(执业证号:1310119921062806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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