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与卓朗两案再立案:许峰律师推进投资者索赔
2026 年 6 月 1 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牵头代理的一批涉及际华集团(601718)虚假陈述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递交了立案申请。
许峰律师团队此前已多次就际华集团索赔案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目前正静候法院的后续调度。与此同时,律师团队仍在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进程,并继续受理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6 年 4 月 30 日晚间,际华集团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调查核实,际华集团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事实包括:
(一)际华集团因跨期确认土地出售收入而导致利润虚减。其全资子公司在襄阳土地出售收入确认上存在跨期行为,致使际华集团 2020 年年报利润总额虚减 502,111,658.99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0.26%。
(二)际华集团通过实施融资性贸易手段,虚增了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三)际华集团借由开展代理业务,虚增了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综上所述,际华集团在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的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5,098,495,638.15 元、2,997,624,845.12 元、550,776,959.10 元及 1,013,129,465.60 元,占比分别为各期披露营收的 22.48%、14.17%、3.68% 和 6.54%;同时虚增营业成本 5,078,563,183.57 元、2,980,144,144.24 元、550,776,959.10 元及 1,013,129,465.60 元,占比分别为各期披露成本的 22.29%、14.04%、3.60% 和 6.51%。此外,2020 年年报还虚减利润总额 502,111,658.99 元,占当期披露总额的 60.26%。
许峰律师指出,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并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凡在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9 日期间买入际华集团股票,且在 2025 年 8 月 9 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现阶段仍可发起索赔。(际华集团维权入口)
除际华集团索赔案再次批量立案外,2026 年 5 月 28 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600225)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度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索赔案在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后,相关投资者已实际收到法院判定的赔偿款项。鉴于卓朗科技案已取得胜诉且赔偿落实到位,律师团队目前仍在同步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 年 12 月 25 日晚,卓朗科技(600225)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显示,2019 年至 2023 年间,卓朗科技旗下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服务器、软件及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实施了收入与利润的虚增。
上述虚假销售行为导致卓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24,915.28 万元、48,912.89 万元、33,861.50 万元、65,612.78 万元及 8,225.45 万元,占各期披露营收的比例分别为 21.05%、45.19%、41.60%、72.46% 和 13.22%;同时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24,915.28 万元、30,989.93 万元、33,861.50 万元、35,713.19 万元及 8,225.45 万元,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 33.81%、7.68%、41.26%、86.08% 和 50.27%。
专注于股票索赔法律业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照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及获赔实例,凡在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有权发起索赔。(卓朗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 2008 年执业以来,服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间,已成功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处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若未获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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