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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通索赔有效期将尽 部分投资者已获赔

发布时间:2026-06-05 13:36来源:新浪新闻阅读:2

近期,关于浙江世纪华通(15.160, 0.28, 1.88%)(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华通,代码:002602)的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仍在进行中。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他此前曾代理投资者胜诉130多家上市公司并获赔。他指出,ST华通案的索赔有效期仅剩一个多月,受损投资者仍有权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顾,2024年11月6日深夜,世纪华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揭示了世纪华通存在的违法事实:一是2018年至2022年年报中商誉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一)2018年未按规定开展商誉减值测试,致使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虚增利润6,236.3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94%。(二)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商誉原值披露有误,高估了12,206.95万元。(三)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关于报告分部的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未将“点点”作为独立分部披露。(四)2020年至2022年未按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及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二是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至2021年年报及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虚假陈述的最新司法解释,若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受损,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已有部分世纪华通的投资者通过调解获得了赔偿。

“我们已协助多批投资者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初步判定:凡是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ST华通股票,且在2023年7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均有资格索赔。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结果需以法院的最终认定为准。(世纪华通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流水(2019年4月1日至今)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厉健律师是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曾于2009年获得“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自2003年以来,他代理投资者胜诉了五粮液(81.370, 0.27, 0.33%)(维权)、大智慧(9.300, -0.17, -1.80%)等130多家上市公司并获得赔偿,成绩斐然。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被选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2.710, 0.03, 1.12%)(维权)案被选为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是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12.950, -0.04, -0.31%)案是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多家媒体的采访超过一千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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