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任子行股民二审胜诉后续索赔路仍在
近日,投资者起诉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任子行(5.200, 0.04, 0.78%)(维权)、任子行 代码:30031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传来好消息,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投资者在二审中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成功告赢130多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任子行索赔时效仍未结束,后续股民可依法提出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回顾案情,2025年7月20日晚,任子行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披露,经查实,任子行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的最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佣金及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提起诉讼。”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且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任子行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21年4月1日至今)以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自2003年起,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成功告赢五粮液(81.380, 0.28, 0.35%)(维权)、大智慧(9.290, -0.18, -1.90%)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2.700, 0.02, 0.75%)(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为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逾千次(篇)。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新浪财经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合作媒体,新浪财经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郑重声明: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身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