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投资者二审获胜 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维权
近日,投资者诉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英飞、代码:00252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来好消息,部分投资者已收到二审胜诉的判决结果。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英飞拓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时效尚未到期,受损投资者仍可提起诉讼。
案件回顾,2025年1月24日晚,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根据ST英飞拓2025年年报披露: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共477人,涉案金额2362.28万元(其中两名投资者诉请金额未知)。其中,159名投资者诉讼案件经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被判承担赔偿责任,赔付金额742.24万元(目前二审阶段);106名投资者已与公司达成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赔偿金额314.61万元;5名投资者已撤诉,涉案金额356.80万元,法院已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其余207名投资者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701.6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金额1531.96万元。
厉健律师表示,其团队已代理多批投资者提起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英飞拓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提起诉讼需提供证券账户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2020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