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遭平安银行提前收贷 4.99 亿,东莞证券 IPO 前景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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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因担保人卷入诉讼触发提前还款机制,锦龙股份 (8.980, -0.41, -4.37%) 再度陷入债务危机。
6 月 2 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曾于 2025 年 8 月向平安银行 (10.980, 0.16, 1.48%) 广州分行借贷 4.99 亿元,借款期为 18 个月,并以持有的东莞证券 7000 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 4.67%)作为质押物。近期,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以担保人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为由,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已向广州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
针对此事,锦龙股份在公告中反驳称,该笔借款约定的期限尚未结束,且公司在借款期内始终按时支付利息,认为银行“上述主张缺乏依据”。公司表示将尽快向广州公证处提出异议,依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受访律师指出,在主债务人正常付息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银行仅因担保人涉诉便宣布提前收贷,未必能无条件获得司法支持,其做法的合理性将面临法院的严格审视。
银行启动“提前收贷”
根据公告内容,锦龙股份于 2025 年 8 月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获得 4.99 亿元贷款,期限定为 18 个月。公司以所持东莞证券 7000 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 4.67%)进行质押,同时由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公司”)、杨志茂及朱凤廉提供保证担保,各方已对相关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此次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决定提前收贷,主要依据是多名担保人卷入多起重大诉讼,触发了信贷风险预警。基于此,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广州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锦龙股份对此明确提出异议。公司在公告中强调:“该笔借款的约定借款期限尚未届满,且公司在借款期间一直按约支付利息,公司认为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上述主张不成立,公司将尽快向广州公证处提交异议,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目前,锦龙股份正积极与债权人展开协商沟通,力求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若后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可能面临诉讼、资产被冻结以及支付违约金等风险。
那么,在借款人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担保人涉诉能否成为银行提前收贷的合法依据?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和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白耀华律师解释称,信贷合同中约定若担保人涉诉等风险事项发生可宣告贷款提前到期,即加速到期条款,这是银行业常规的风控手段。银行主张权利的核心法律依据在于借款及担保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其法律基础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约定解除权。
白耀华同时指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金融机构的提前收贷权倾向于从严解释和审慎适用,会综合考量违约的严重程度及其是否影响合同根本目的等因素,不会仅凭合同约定就一概予以支持。在主债务人(如锦龙股份)完全正常付息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银行仅以担保人涉诉为由宣布提前收贷,并非无条件获得司法支持,相关做法的合理性将受到法院的严格审查。
多起诉讼潜藏隐患
公开资料显示,锦龙股份是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东莞,2000 年改制为民营控股上市主体,新世纪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证券业务,分别持有中山证券 67.78% 的股权和东莞证券 20% 的股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锦龙股份总资产为 230.8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83 亿元。业绩方面,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92 亿元、6.63 亿元、9.3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84 亿元、-8923.01 万元、2.83 亿元。
尽管锦龙股份近年来业绩逐步改善,但平安银行此次提前收贷的背后,是该笔借款担保人债务危机的持续发酵。
据锦龙股份 2025 年年报显示,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凤廉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与债务纠纷:
一是新世纪公司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简称“广东中信资管”)融资到期未清偿。2024 年 4 月及 2024 年 5 月,广东中信资管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是新世纪公司向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信托”)融资,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债务,重庆信托于 2024 年 7 月宣布债务到期,并于 2024 年 8 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因新世纪公司与广东立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立合公司”)就债务偿还事宜存在争议,立合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杨志茂与曹永刚签订融资协议,后因股市波动,双方未能就补仓事宜达成一致,曹永刚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是杨志茂与徐贞雅签订融资协议,后因债务到期未清偿,徐贞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是新世纪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南粤银行东莞分行”)融资,未偿还到期债务,南粤银行东莞分行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若提前收贷,可能会加剧信用危机,引发风险的连锁传导。”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表示,锦龙股份现阶段应重点防控流动性风险,关注本次抽贷是否会造成流动性挤兑。一旦发生挤兑,不仅会拖累公司信用评级与后续融资,还有可能动摇控制权的稳定性。
股权质押再生变数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债务危机尚未直接冲击锦龙股份的主营业务,但公司质押的 7000 万股东莞证券股权,已给东莞证券推进多年的 IPO 进程埋下了变数。
回顾上市历程,东莞证券的 IPO 筹备已历时十余年。2015 年 6 月,东莞证券递交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受理,2016 年 12 月完成首发反馈意见回复,并于 2017 年 1 月披露招股书预披露更新。
然而在 2017 年 5 月,由于股东锦龙股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志茂涉嫌行贿,东莞证券的 IPO 进程被迫“搁浅”。
4 年后,东莞证券 IPO 迎来转机。2021 年 2 月,证监会恢复对东莞证券的审核。次年 2 月,东莞证券首发过会。但在过会后,东莞证券未能如期拿到上市批文。
直到 2023 年 2 月,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面实行,深交所于 3 月 2 日受理了东莞证券的 IPO 平移申请。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东莞证券已七度更新招股书,却仍未收到首轮审核问询。
针对质押股权后续处置风险,白耀华律师分析指出,锦龙股份质押了东莞证券 7000 万股(占总股本 4.67%)。若主债务未能清偿,质权人平安银行有权就质押股权优先受偿,可通过协议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股权。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质权实现时的转让除外。一旦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该部分股权的归属将发生变更。
白耀华表示,若锦龙股份质押的东莞证券股权进入司法执行程序并最终易主,可能会对东莞证券的股权稳定性和 IPO 进程带来不确定性。实际影响大小取决于股权处置比例、是否导致控制权变动或重大权属纠纷,并直接触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发行人股权清晰、控制权稳定的审核要求。
郭施亮补充道,股权权属不清晰、控制权结构不稳定,是 IPO 审核的重大阻碍。此次债务风波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将拉长东莞证券 IPO 的审核周期,让企业持续面临政策、市场、股权变动等多重风险,使其十余年的上市征途再添变数。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证券成立于 1988 年 6 月 22 日,注册资本 15 亿元,是东莞市属国有控股重点企业,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共有五名股东,分别为投控集团、东莞控股 (9.950, -0.01, -0.10%)、锦龙股份、投控资本、新世纪公司。
经营业绩方面,东莞证券基本面稳健。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3.86 亿元,同比增加 6.33 亿元,增长 23.01%;净利润 12.45 亿元,同比增加 3.22 亿元,增长 34.82%。
但记者注意到,股东方频发的股权质押、司法冻结与债务纠纷,仍是公司冲刺 IPO 的突出短板。据东莞证券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锦龙股份质押公司股权合计 1.5 亿股,占自身持股 50%、公司总股本 10%;被冻结股份 3301.45 万股,占自身持股 11%、总股本 2.2%。新世纪公司质押 3400 万股,占自身持股 49.28%、总股本 2.27%;所持股份被冻结合计 6900 万股,占自身持股 100%、总股本 4.6%。
记者 陆怡雯
文字编辑 陈偲
版面编辑 孙霄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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