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迎重大调整,万亿沉睡资金有望盘活
自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三十多年以来,在助力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提升居住条件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2025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深化",紧接着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将此列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
在此背景下,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6年6月5日正式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是继2002年、2019年两次修订之后,该《条例》迎来的又一次全面系统调整,体现了制度从"兜底保障"向"提升品质"的转型方向。
征求意见稿在多个维度释放了改革积极信号:
第一,提取适用范围明显拓宽,在原有租房、购房、还贷等项目基础上,将自住住房装修(限定额度内)、自住住房物业费缴纳等九种情形纳入可提取范围。
第二,破解关键政策瓶颈,明确2026年6月5日之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金额可并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有效消除了"租房提取会影响后续贷款额度"的顾虑。
第三,推动制度覆盖更广泛人群,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已从13个城市扩展至36个,截至2024年底累计超过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完成缴存,其中24万人已通过公积金租房或购房。
第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各地"跨省通办"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异地贷款互认互通进程加快,有力回应了人口跨区域流动的实际需求。
作为重要的民生金融工具,住房公积金是居住品质不断提升的重要支撑。新一轮公积金改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暴露出制度运行中仍需持续关注和完善的问题,包括资金使用效率、制度公平性、资金保值增值以及利率形成机制等几个层面。
从资金使用效率角度分析,截至2024年底,全国公积金缴存总额约10.9万亿元,当年实际提取人数占实缴人数的比例仅为46.1%,部分资金沉淀现象值得重视。如何进一步打通跨区域统筹调配、使更多缴存人在不同住房需求阶段灵活使用账户资金,是后续改革可以继续深化的方向。
在制度覆盖范围和公平性方面,当前缴存主体仍以单位正式职工为主,灵活就业人员虽然试点范围有所扩大,但整体覆盖率仍然不高。与此同时,不同单位、不同行业间缴存金额差距明显,如何让制度更加公平普惠,需要持续深入研究。
账户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也有待增强。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率仅为1.5%,与同期通胀水平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提取需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探索更优的保值增值路径,是回应缴存人关切的重要课题。
此外,公积金利率形成机制与金融市场的协调联动同样值得关注。此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中,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从宏观管理视角看,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核心变量,其定价权天然需要一定的集中性。如果不同领域的利率各自为政、标准不一,可能削弱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也可能造成不同金融产品之间定价信号的扭曲。如何在体现政策导向的同时,与整体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相衔接,避免定价信号扭曲,是制度完善中可以统筹考虑的方面。
总体而言,此次《条例》修订是公积金制度从"兜底保障"迈向"提升品质"的关键一步,方向清晰、措施务实。当然,一项运行三十多年的制度要完全适应城镇化新阶段和人口流动新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讨论,本身就是推动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