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叫停特朗普限制风光电税收优惠令
专题:短暂调整并非行情终点 机构展望 AI 仍为年度核心
法庭记录表明,一名美国司法官员废止了特朗普当局于去年推行的一项规定,该规定增加了风能及太阳能工程获取联邦税务补助的难度。
此项判决构成了对美国总统特朗普试图延缓清洁能源技术演进的一系列行动的最新法律挫败。特朗普此前曾宣称清洁能源技术缺乏可靠性且补贴有失公允。
美东时间 6 月 7 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科琳·科拉尔 - 科特利(Colleen Kollar-Kotelly)作出裁定,指出美国财政部辖下的国税局(IRS)在废除长期沿用的“在建项目”定义时,未能提供充足的理由。
依据联邦法规,清洁能源工程务必在今年 7 月 4 日之前启动施工,或于 2027 年年底之前正式投运,方能具备获取 30% 税务抵扣以及可额外提升补助额度的奖励资格。
在过去十年里,项目开发方能够通过两种途径为工程争取四年的安全缓冲期:一是实施大规模且连续的实质性建设作业,二是在税务抵扣政策失效前注入项目总成本 5% 的资金。
美国国税局于去年 8 月颁布的新规废除了这 5% 的抵扣额度,仅规模极小的项目得以豁免。上周六法官的裁决已将国税局的新规通知发回“以供重新考量”。
去年,涵盖俄勒冈州环境委员会与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等环保团体、消费者权益倡导组织“公众公民”(Public Citizen)、旧金山市政府以及清洁能源咨询机构 Woven Energy 在内的原告方提起了诉讼,对美国国税局的此项新规提出挑战。
他们的诉状指出,这项新规将会导致电价上涨,并妨碍清洁能源工程的推进。
旧金山市检察官大卫·邱在一份声明中强调:“此项裁决对政府的行动形成了关键制衡,这些举动正推高全国各城镇普通百姓的能源成本。我们将持续维护市场的公平性与可预见性,确保清洁能源供应商能够建设造福大众的项目。”
美国国税局发言人回应称,该部门不会对尚在进行的诉讼事宜发表看法。
责任编辑:于健 SF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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