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规落地:AI 合成广告必须明确标识
本周二,纽约州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正式实施。该法规强制规定,凡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合成表演者”的商业广告,均需做出显著标记,违者将遭受民事制裁。这也是全美首个针对广告业中 AI 虚拟形象应用进行专门约束的州级法律。
依据法案界定,“合成表演者”是指通过生成式 AI 或软件算法制作、复制及篡改的数字影像资料,其视听呈现旨在模仿真实人类的表演。此项立法由纽约州州长凯西·霍楚尔于 2025 年 12 月签署生效,覆盖所有媒介形态的广告宣传。霍楚尔在公开声明中强调,纽约正致力于建立规范,而非任由 AI 掌控全局。她指出,对涉及合成表演者的广告实施简明、诚信的披露,既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又能体现对创意从业者的尊重,同时确保纽约在负责任创新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若广告未按要求“醒目披露”合成表演者的使用情况,初犯将被处以 1000 美元罚金,此后每次违规罚款额度升至 5000 美元。法案同时也列出了多项豁免条款:针对电影、电视剧、流媒体节目及电子游戏等创意作品的推广广告,若其中虚拟形象的使用方式与原作保持一致,则无须披露;此外,纯音频类广告以及仅利用 AI 进行语言翻译的情形,也不在该法案管辖范围内。
在该法案的立法推进期间,曾遭到广告业界的激烈抵制。美国广告代理商协会指出,这一举措将为广告作业流程引入合规层面的不确定性,加重在纽约开展业务的品牌方及其代理机构的负担,并可能抑制创意与技术的革新活力。
不过,这项法律获得了演员工会 SAG-AFTRA 的坚定拥护。工会方面宣称,该法的落实将有效庇护演员群体,使其免受 AI 技术对就业岗位的冲击,确保创作者在人工智能时代能够享有公平的对待。
需要留意的是,法案目前尚未对“醒目披露”的具体表现形式、放置位置及排版样式做出详尽规定,执行标准仍有待后续执法实践与行业惯例加以明确。法律专家建议,计划在纽约州投放广告的企业应迅速对现有广告素材进行全面筛查,甄别其中包含数字人、虚拟形象的内容,并将合成表演者的专项标注环节纳入创意审核流程之中。
责任编辑:张俊 SF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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