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索赔案再立案,龙宇股份胜诉后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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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9 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上海易连(600836)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件,再度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的正式立案受理。
许峰律师经手的上海易连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成功立案,目前正静候法院后续安排,同时持续推进新案件的立案进程,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 年 1 月 8 日,上海易连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实,上海易连的违法事实包括:
一、2020 年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未真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2020 年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三、借助虚假贸易手段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致使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出现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指出,凡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期间买入上海易连股票,且在 2024 年 2 月 28 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现阶段仍可提起索赔诉讼。
除上海易连投资者索赔案获立案外,2026 年 6 月 9 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龙宇股份(603003)投资者索赔案也获法院立案。同日,团队收到了此前龙宇股份投资者胜诉案件中被告方提交的上诉状,即龙宇股份对投资者胜诉结果提起上诉。此前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龙宇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投资者胜诉的判决书。
许峰律师提醒,部分投资者起诉龙宇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已有判决结果,投资者已取得两审胜诉,此次被告上诉并不会改变投资者胜诉的最终结局。需注意的是,目前该案仍处于索赔诉讼时效内,符合资格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律师团队正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 年 11 月 7 日,龙宇股份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实,龙宇股份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
二、未按规定披露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事项。
专注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依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凡在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且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 2008 年执业以来,服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若未获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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